可萱姊~~
妳好!
我和我先生結婚十年了。在這十年裡他給我的感覺是:所有的承諾都是畫餅充饑。
我不僅要養我6歲的兒子,而且還要養他。
我最常有的感覺是:疲倦、累和沒有指望!
十年來,他總是對任何事情都充滿希望,到最後又都變成了失望。一件又一件的事情都是這樣。我給他下的定義是:沒有做過一件像樣的事情。我遇到了一個沒用的人。可是,當我想和他談離婚的時候,他的柔情蜜語打動了我,使我下不了決心。一個人的尊嚴難道是要靠別人施捨而不是贏得嗎?我怎麼辦?我想離開他,但又可憐他……
小娟
小娟:
妳好!
男人分兩種,一種是養人的,一種是被養的。當然,這個“養”並不是“絕對”,綜合參數吧。
女人分兩種,一種是樂意養人的,一種是樂意被養的。母性強的,就養人;女兒性強的,就去被養好啦。規則是:“自覺自願,各取所需”。
可是,縱使母性強些,我們也不能完全地做成那人的“媽”是吧?所以,就“疲倦、累和沒有指望”了(媽不是,媽是不知疲倦、累並有指望著)。作為一個社會人,他理應對大眾做出貢獻,對小眾——妳和兒子做出貢獻;作為一個自然人,他得有點精氣神兒,不能活成一坨垃圾,最起碼不能叫太太動不動就在報紙上對大眾說:“我遇到了一個沒用的人”對不對?
我們搏擊掉了兩億多個精子、費勁地降臨到這個世界上來幹什麼呀?是來憂鬱、沈潛的嗎?不,是來快樂和開心的!即使真的有些憂鬱和沈潛,那也不是我們的初衷。人就這麼一輩子,努力飛揚還踉踉蹌蹌呢,壓根兒沒有躑躅的份兒。所以,在生活節奏明快緊湊的今天,哈姆雷特似的“是,還是不”那樣幾場戲都叨叨叨、叨叨叨解決不利索、自問、自詰、自個兒能把自個兒掐死的破事真的是鮮聞鮮見啦!我們不要做成新聞好不好?成,就一起過;不成,就放開手。把自己和人家都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也說不上多人道——我還就不相信,那人在妳巨大不滿的壓力下能不成天跟個瘋子似的——我懷疑妳每天拿“沒用”的話把它當歌唱給他聽。
殺人也不過頭點地吧?要人家就老老實實過日子,不滿意就說句“痛快話”。那麼不情願做他的“媽”,如此這般鈍刀子殺人真的還不如早分早了,還人家一個自由,自己也好打點行裝,重新啟程尋找下一個停靠站,妳說是不是?
自己在愛人眼裡映出的是這種影像,說起來也夠悲哀得大哭一場,還“柔情蜜語”個什麼勁兒?還“打動”已經徹頭徹尾不愛了的愛人有什麼意思?愛的基礎可以是喜歡、崇敬、好奇、甚至是蔑視和憎惡,惟獨不能是“憐憫”。因為在愛情裡,“憐憫”是密度最輕、賣相最賤的一種,即使最初勉強結合了,被憐憫的一方主人公也大都免不掉不被待見的命運。
甭管那個男主人公到底怎樣,大家都祝他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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