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寫過網路上交友擇文, 真不知還能寫什麼才好。
單身有"充分"的理由-因為想找對稱的伴?【性合法】 離婚有"合理"的理由-因為想找正確的伴?【性合法】 同居有"應當"的理由-因為想找完美的伴?【性合法】 未成年除外。 已婚有"奇怪"的理由-因為想找聊天的伴?【性犯法】
這些關係-除了不上床之外,還有什麼理由可找? 變成許多孤單寂寞者尋找的藉口跟動機...
薇想:這世界說自己沒準則的人才是心中有鬼。
網路什麼事務都有可能是騙人的!
你可以欺騙別人,就是不能欺騙自己。
薇也要訂網路交友條件嗎? -已婚無小孩者:安心無虞。 -已婚有小孩者:開心有餘。 -單身OR離婚者:敬謝不敏。
這樣,行嗎? 【緣分始終是薇唯一相信不變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