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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洪仲丘能瞑目?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4.03.08  天氣:  心情:
洪仲丘能瞑目?
--奶嘴法官?虐死人判8個月~

審判長 鄭吉雄
受命法官 丁俞尹
陪席法官 許菁樺

虐死人判8個月~6個月
洪仲丘能瞑目???[:-x]
(洪年紀輕輕二十多歲 故意不給他水喝
害讓他被操死~脫水死亡 是不爭的事實 不是嗎???[:-x])

如果連這種受全國矚目 十萬人走上街頭挺被害人和其家屬的虐死案件
~都能審理得如此匪夷所思
其他案情比較複雜或法律關係有些爭議的案件
他們能辦得好???
[X-)][X-)][X-)]
我活見鬼啦~~~~~~~~~~~~~~~~~~~
[:-x][:|][X(]

以上這些合議庭法官 能力多強?
[X-)][X-)][X-)]
我不信啦~~~~~~~~~~~~他們連法律都不會活用啦!!!

中華民國刑法第125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大律師顧立雄?多強???
[)-D][)-D][)-D]
媒體挺你們 白衫軍十萬人上街頭 官司還打成這樣???
[)-D][)-D][)-D]貽笑大方???笑死人啦!!!

不會警告那些法官 要告他們枉法裁判罪???
[X-)][X-)][X-)]

台灣其實不少法官--擅長背誦法條 大學畢業後 沒做過其他工作
所作的判決 與人民的法律感情 明顯相違背
匪夷所思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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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3-08 23:29
她, 62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3-08 11:05
他, 50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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