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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小車禍現場如何保護自己
作者: ╰*╮彩雲飛╭*╯ 日期: 2011.04.12  天氣:  心情:

 

小車禍現場如何保護自己,免受無妄之災

世風日下,不能不防,請仔細看看下列報導

最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
對方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
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
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
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
就以10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
殊不知,這是製造假車禍的詐騙案件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
都最好,要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若對方堅持沒關係
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
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
到警局備案 (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
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那就來不及了

4.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
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5.現在手機多兼有照相錄影功能
不妨錄下對方親口說:
沒有關係、沒事情、不須報案……之實況
以備而不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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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4-15 22:35
他, 67歲,基隆市,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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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3 20:37
他, 46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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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2 07:39
他, 34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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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2 07:26
他, 61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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