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的風暴越滾越大,從運動飲料到健康食品,
也還真諷刺,號稱健康食品的產品竟還有致癌物質!
其實這傳出這樣的風暴,學食品出身的我一點也不意外。
為什麼呢?其實很簡單,
業者沒良心,地方不稽查再加上相關法令鬆散,
難怪業者有恃無恐,連爆發這麼大的風暴了,
業者竟然還敢給衛生局稽查人員吃閉門羹,在裡面繼續辦公,
不不不,應該是在裡面「繼續製毒」才對。
話又說回來,為什麼衛生稽查人員為吃閉門羹呢?
其一:法令不健全,稽查人員只有「調查權」而沒有「搜索權」,
搜索票必須要由法院或檢察官開出,這些人員才能進入搜索,
但今天風暴都這麼大了,為什麼還沒有開出搜索票?
檢調單位在幹什麼?地方政府在幹什麼?公權力蕩然無存!
這才是台灣人「食」在不安全的主因之一。
業者添加這些明知致癌的物質,簡直就是「蓄意殺人!」
「蓄意殺人!」就屬公訴罪,檢調單位應該立刻展開大規模、全面性的搜索,
包含最上游工廠的「昱伸」、「金鑽」和「協成化工」,
徹底了解這些原物料的來龍去脈,才能將此風暴解除。
其二:衛生稽查人員應該要給予適度的「主動搜索權!」
並配合警察單位聯合到廠稽查,
而不是讓衛生稽查人員形單影隻的冒著生命危險去調查。
現在我必須矛頭指向衛生食品管理法。
食品衛生管理法之「鬆垮」令學本科出身的我大開眼界!
就以這次風暴來說,依照目前的法令只能判30萬元罰鍰,
依照這不肖業者的不法所得來看,30萬元根本就像3毛錢一樣!
不痛不癢!因此業者根本不怕東窗事發,
因為這些原料一般些費者、中下游廠商根本不知道他在幹嘛!
只他最清楚,哪些產品是我家毒品做出來的,他不要吃就好,
但一般消費者呢?對不起!你買到我添加毒品的食品算你倒楣!
算你祖上沒積陰德!吃死,是你家的事!
依本人之愚見,除了勒令停工外,
業者一定要依「殺人未遂」或「殺人罪」來起訴,
而且依照他的情節可以無限上綱,沒有追溯期限,
甚至重判無期徒刑也可以,就是要讓相關業者害怕!
再者,工廠不論是否合法,只要添加非法相關物質,除停工外,
不排除斷水斷電,情節嚴重者或不改善者,甚至將工廠拆除!
沒辦法啊!只有嚴律才能有明世,
畢竟「民以食為天」啊!連吃政府都無法擔保絕對安全的話,
那…要這種政府幹嗎?
此一風暴過後,食品衛生管理法一定要立即修法!
除了加重罰則、刑度之外,也要著重在「管理」的層面,
修法時要著重跨單位聯合作業,或是給與相關人員更大的權力。
再者就連政府的相關行政法則也要一併檢討,
不能每次地方政府稽查不力出了包,也只有送監察院彈劾,
彈劾出來結果也是不痛不癢!這樣根本沒有用!
最後,中下游廠商在進原物料時也必須注意,
不能只能「貪便宜」進一些「奇奇怪怪」工廠做出來的東西。
而且,具規模的廠商也必須加強「品管」或是「品保」人員,
對於原物料的檢驗教育或是相關技能的學習,不是指針對「產品成品」做管制。
這又扯到「教育」的管道了,所以我說這問題是很複雜的嘛!
最後話說回來,我們到底有什麼是安全的呢?
魚肉、家禽肉類---要擔心添加或施打抗生素
稻米---要擔心水汙染、重金屬汙染
蔬果---要擔心水汙染、農藥殘留
水產品---要擔心水汙染、重金屬汙染、(搞不好還有輻射汙染)
加工食品---要擔心防腐劑殘留、非法添加劑、人工色素的危害
飲料果汁---現在多了塑化劑,真好!
真好!真好!生物科技應該要研究人類如何可以呼吸就能夠存活,
不不不!現在連空氣都有汙染!怎麼活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