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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以牙還牙
作者: 捷客 日期: 2013.08.03  天氣:  心情:

一個美國人在沙地阿拉伯開車,不小心撞死了一個阿拉伯小孩。美國人向圍觀的人說他願意負責賠償損失。部落長老開會說他們可以接受,但必須尊重死者父親的決定。死者的父親是個當地的牧人,他慢思條理的說:金錢對我沒有意義!,如果要賠償的話,就請你或你的兒子讓我的駱駝撞一下吧!

七月二十四日我就提過這個問題,如果軍方處理不當,問題可能越鬧越大。今晚  1985聯盟號召十萬人上凱道追思洪仲丘,而且活動可能會連續三天。屆時萬一失控,不曉得會發生什麼可怕的後果。

人民不是法律人,因此任何事是要總統概括承受。馬英尊重軍法雖是謹守本份,但如何消除民怨呢?
總統必須在合法範圍內以政治手段解決問題,干涉司法固然不對,但是讓官僚與軍法系統連唬帶騙,只會觸發民怨。

洪仲丘沒犯任何罪,就被一群混蛋整死。既然軍法無法給人公道,那麼人民只好走上街頭,將所有參與凌虐的軍人關到禁閉室以同樣方法操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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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8-04 11:03
她, 61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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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04 10:19
她, 58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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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03 09:19
她, 59歲,嘉義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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