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台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6日)上午處理軍事審判相關修法,並在中午完成三讀,修改「軍事審判法」第1條及第34條,將軍人凌虐罪、殺人罪、性侵罪和竊盜罪移至一般司法機關處理;現在偵察中、審理中,已經判決確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案件也移至一般司法機關。
未來也將設立專業法庭,法官須經過專業訓練,以釐清是凌虐還是訓練,避免爭議。
至於洪仲丘案,則立即移至一般司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