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6"冷"說他要上來台北,已經3年多沒有見面了,不知道禮拜6見面後會是怎樣的情景呢?在所有分手的男朋友裡面,他是唯一一個讓我到現在還有感覺的,這3年來我們之間仍不斷的在彼此關心著對方,他曾說過希望我能夠得到真正的幸福,只要我過的好他就覺得滿足,過去之間的所有點滴他不曾忘記過,總是會莫名的想起我,想著現在的我過的好不好?多久沒見面了他總是牢牢的記住,我們之間會分手純粹是個意外,如果當初沒有那件事情發生的話,那麼我想我跟他之間仍是會相處的很好的,只可惜我們錯過了彼此,錯的時間去遇到了對的人,他是唯一會讓我這樣認為的,至少現在還是能夠彼此相互的關心,這樣就夠了不是嗎?我也希望他能過的很好,說好了要一起加油的,為了各自的未來....
過去在一起時他總是小心翼翼的在乎著我的所有感受,我消失.故意與他失聯他會急到流著淚到處聯絡認識我的人詢問我的去向,總是知道我要的是什麼,總是擔心我會生氣與不高興,心理一直有一句話很想要對他說:謝謝!謝謝你曾經愛過我,希望我們永遠是此比關心的好好好朋友唷!加油囉!"冷"
今天忽然有個深深的徹底領悟"既然您可以選擇快樂,那麼又何必執意選擇在孤獨中獨自徘徊呢?"人啊!真的是犯賤的動物!如此這樣認為自己,該醒了不是嗎?是啊!是該醒了,只是一場夢罷了,不是嗎?
它朝熒心若遠走,千里駟馬亦難追
轉文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還是有可能分手。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尤其,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又何足為奇呢?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對妳已沒有感覺。」時,女方竟開口說:「要分手可以,先付三十萬給我!」其實,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只是不甘心。
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其實是靠單方面「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關係在維繫。
問題是,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你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這場舞跳得已經夠難看的了。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愈是不甘心的人,愈不肯放手。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也全無自信,只是憑一股愚勇,毀了別人、也耽誤自己。
有一位婦人寫信與我分享很寶貴的生命經驗。她的丈夫有外遇背叛了他們的婚姻,但是,她絕對不肯跟他離婚,她要讓大家都很不好過。由於,這個情況,已經僵持十年了,她漸漸沒有力氣和他鬥,但還是不甘心就此罷手。後來,她得了憂鬱症,過得很不快樂,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不想接近她……
從她的實例,我更加堅信--愛到盡頭,當對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
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人生不是自動販賣機,不是流了多少淚就能換來同等的安慰,不是曾經開懷大笑了幾場,就能留下多少快樂,也不是愛了幾分,就能換到那人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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