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晚間,25萬人在凱道聚會後,立法院在幾天內快速地將軍審法修法三讀通過,洪仲丘案也將成為第一件移交給普通法院審理的案件。從表面而論,這是人民與洪家的勝利;然而,由目前狀況來看,在多項罪證不足的情況之下,這些被起訴的18名軍士官,可能由凌虐致死的罪名,改為刑度更輕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輕判。這就是典型民粹治國的結果。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民意的強大壓力下,軍法官還可能重判被告。如今全案移送一般法院在法官在獨立審判之下,恐怕會更審慎地確保被告的人權。更何況刑法是以無罪推定為前提。以目前證據來看,恐怕任何法官皆無法判以重罪。 本來這是一個最好的改革軍事檢察與審判制度的時機,如何讓軍事檢察與審判制度獨立於軍令系統外,才能真正保障軍人的人權。可惜政客為了平息民怨,盲目順從群眾不成熟的要求,反而造成更多的爭議與問題。 洪仲丘的事故不是制度的問題,而是人為的問題。如果老兵繼續欺負新兵,長官不曉得節制,反而違規批准與加速程序,虐兵案件問題永遠會繼續發生。 台灣人學會了上街頭抗爭,媒體也擅於大鳴大放。每個人自以為是包青天,但只能滿足觀眾與群眾的 一時激情,卻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與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