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37468
 守護天使微風〥最愛老婆心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1893給草莓正咩歌part2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895 天兵尪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1894 別忽視您的權益
作者: 守護天使微風〥最愛老婆心 日期: 2013.12.23  天氣:  心情:

























FONT{COLOR:#0099FF}





別忽視您的權益
 
愛寓和廠商之間合約協議並不影響公法您兌換商品的權益
 記得只要有『合法序號』即便『使用期限過期』
『毀損』︰【註】需可辨視金額公司名稱
仍可永久使用妳手中的兌換商品權益勿信單方面不正確說詞


因應配合全家便利商店合作之系統設定,於今日12/2(一)上午進行更新商品
序號之作業。用戶於更新前取得之全家實體商品序號(包含:咖啡、冰淇淋、
巧克力),需於今年底 2013/12/31前,前往全家櫃台列印兌換,逾期視同
放棄,無法補發或退款請管理客服勿引導會員錯誤訊息這是公司和合作廠家
協議依消基法規定禮券等事項貴公司引導消費者引起誤解反可使貴公司
受到處分和連續處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所提「消費者保護法」
第8條、第46條及第56條之1修正草案,其中,針對禮券上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的規定,修法後,業者若記載期限,該規定仍視同無效,即便期限到,消費者
仍能持續使用,若業者有惡性重大不讓消費者使用或情節重大,依法除須限期
改善外,還可處以2到20萬元的罰款,且若業者仍不改善,恐遭連續處罰。
請回覆留言至愛寓留言這電子信箱無法收取謝謝!!!
【客服回覆】2013-12-03 10:10
親愛的公寓住戶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該狀況將反應與合作廠商了解,
如您的兌換序號無法在全家機台進行列印,請您再來信客服中心反應;
全家店家兌換端之狀況,您可反應全家客服中心。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對您有所幫助,
若您還有其他使用上的疑問,
也歡迎隨時來信與我們連絡,

標籤:
瀏覽次數:259    人氣指數:6859    累積鼓勵:3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1893給草莓正咩歌part2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1895 天兵尪
 
住戶回應
 
時間:2013-12-23 12:59
她,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2-23 10:34
她, 7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