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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律~那麼可怕?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4.06.29  天氣:  心情:
法律~那麼可怕?
留言板辱罵人--基本上沒有民刑事責任可言!

民主法治社會 最重要的兩樣東西~就是:法律和媒體!!!

"您好~你的文筆很好!但跟你聊天壓力會很大,深怕一不小心就誤觸法網。
您可曾想過,聊一場不需負責任的對話。完完全全低放鬆!太理性,容易下跑
....在這個聊天室裡,真心相對的人很少。騙..........局很多,要小心喔!"

就算在留言板辱罵人 因為並非公開 而是屬於私密 只有當事人看得到
--基本上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和公然侮辱罪等民刑事責任可言!!!
(不過 遭辱罵的網友 可能會檢舉你 你的檔案會被皇帝般的愛情公寓--給停權終身~判處死刑)
但若男網友講一些性騷擾的話 擾亂女網友~則可能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獨孤求敗~言者諄諄 苦口婆心 三令五申 再三告誡網友 有空~看看日記 可以學到
正確的法律知識 無奈 半數以上的網友 視若無睹 充耳不聞 聽者藐藐!!!恐怕~
連我的自我介紹都沒看 更遑論日記???所以 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
深怕和我聊天~有壓力?動輒得咎 誤蹈法網 被我提告!!!???[:E] [:u] [:-|] [:-x]

ps.
天氣炎熱 請多喝水!!!期待有個甜蜜的美夢~~~
很久沒上山下海了~這個月 都沒到大飯店大快朵頤!!!唉~~~~~~~~~~~~沒有幸福感[:-x][8-}][:((][X-D]
還有~好幾天沒看留言板了(忙著當神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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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7-01 01:06
她, 62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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