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利用自己的美麗的外貌、才華、才智、魅力…擄獲另外一個人做為自己的另一半,彷彿他(她)是一隻動物,當他(她)要逃出那牢籠時,我們就會勃然大怒! 我們認為的”理所當然”通常是我們痛苦的源頭,例如: “如果你(妳)愛我,就會照我想要的去做” “如果我給你(妳)我的愛,你(妳)也要回報我同等的愛”... 受傷的感覺或任何的不舒服,不會是別人造成的。
除了自己不可能有人可以傷害自己,只有當自己相信了一個充滿壓力的想法,自己受了傷。
因為相信了自己的想法,自己就成了傷害自己的那個人。 因為把焦點放在外界,認為自己的問題是別人造成的,殊不知是因為自己執著於自己相信的那個念頭時,自己就變成了受害者。 只有你才能把自己踢出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