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紀委員表示,會中兩面意見具陳,委員們最後達成共識,並未動用表決。
據了解,考紀委員討論做出的處分及決定,將再報黨秘書長及主席;若當事人有異議,可於10天內申覆,考紀委員會重新開會決議之後就是最後的決定。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黨員若受撤銷黨籍處分,經過1年以上,可以申請恢復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