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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由時報 – 2014年5月1
作者: Fun player 日期: 2014.05.11  天氣:  心情:
自由時報 – 2014年5月11日 上午6:10〔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鄭淑婷/綜合報導〕前年5月犯下弒母案的蔡京京與她的男友曾智忠,一審蔡被判處無期徒刑、曾判死刑,2人卻在母親節前夕,於花蓮看守所內辦理結婚登記,法務部矯正司證實,2人創下司法史上同案死刑犯與無期徒刑犯結婚的首例!

這對男女從情侶變共犯,再變牢友,又變夫妻,蔡女的父親蔡金進得知婚訊後,氣炸說「她頭殼壞去嗎?跟死刑犯結婚幹嘛!」

32歲的蔡京京在紐西蘭結識大她19歲的曾智忠,2人不顧蔡母陳誼的反對,執意交往,99年回國後無所事事,蔡家拿30萬元資助女兒,花光後曾男又索討100萬遭拒,曾竟與蔡女共謀殺人,曾用鐵絲勒死蔡母,棄屍花蓮海濱。

蔡金進昨接受電話訪問時,講了十幾次「我也沒辦法、愛莫能助!」他說,上月底接獲看守所通知,女兒有意接受曾的求婚,他馬上跑到看守所會面,苦勸十幾分鐘都無效,女兒不發一語,「沒有講任何理由」。

蔡金進說,在母親節前夕,用這樣的方式來報答疼愛她的母親,她母親會死不瞑目的,「真的太可惡了,我沒辦法祝福他們!」

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選在9日的良辰吉時,由戶政事務所人員進看守所,在管理員戒護下簽字結婚,兩人沒有什麼互動、談話。

據了解,2人自從被捕後從未會面,一審判決後,曾智忠已解除禁見,但兩人都是在押被告,即使結婚,在所內也不能獨處、洞房,只是婚後可以互相申請接見,由所方視情況核准,但見面時會有管理員在旁監控。

律師︰可能想逃過死刑

律師林國泰分析,除了可能真心相愛之外,也可能是曾智忠想藉著女婿身分,獲得蔡父的寬恕,以求二審時逃過死刑。曾智忠從被捕後到一審宣判,都否認殺人棄屍,在法庭上不斷以肢體動作向蔡京京示意,有警界人士說,蔡女對曾言聽計從,曾可能藉由結婚製造2人見面機會,以便與蔡女串供,或影響蔡女未來訴訟的陳述。

也有法界人士說,未來二審仍是以證據為主,想靠翻供逆轉一審判決,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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