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73191
 chen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老婆!你好樣的!.......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要豁出去,也要有失去的勇氣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別再安於現狀
作者: chen 日期: 2011.05.30  天氣:  心情:
 




有時候
早已不是愛不愛的問題

要不要的問題
 愛一個人,可以沒有理由,跟一個人分手,卻一定需要理由。
一定要有個名正言順的理由。




人是一種,容易習慣的動物,習慣了之後,就不容易改變,因為對於改變後的狀況不能掌握,所以除了習慣之外,還害怕改變。
就這樣,我們的慣性與惰性,總是讓我們無法勇敢前進,時間一久,就無法脫離現狀。
慣性「安於現狀」在某些情況下,是好事,但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不是健康的事。人,總是要有一點衝勁,一點目標,一點動力,一點刺激,一點改變,才能夠鞭策自己不斷向前。
如果老是拘泥於現狀,躊躇不前,那麼,就會不進則退了。
感情,尤其是最忌諱安於現狀。
談了久的戀愛安於現狀了就不會花心思經營,不懂的製造激情,平平淡淡的愛情雖然好,不會在平淡中營造新鮮與刺激,愛情的保鮮期終究會過去。
有時候,我們跟一個人在一起久了,說不出原因的,就是不想繼續了。
愛情,早就在兩人當中消失無蹤,只剩下習慣、義務、責任和不想改變。
明明就知道已經沒有未來的兩人,為何還要繼續下去。
除了無法對社會大眾家人交代,也因為,沒有,分開的理由。
我們總是用雙重標準存活在這世上。
 


可以因為是第三者介入,因為他會打人,因為他賭博成性,有不良嗜好。
但是,有正當工作,無不良嗜好,人模人樣的另一半,不能輕易說分手。
即使你知道跟這個人沒有結果,你不愛了,還是不能,只要,先說分手的那個人,就是錯的一方。
這種道理就如同你找到了一份長期飯票的工作,有退休金的好工作,即使你對這份工作再怎麼沒興趣,你都不能輕易的辭掉工作。
為什麼我們不能,只因為我不愛了,就分手。
我們不能因為雙方的不勇敢,不願意改變現狀,就阻止對方追求幸福的權利。
我們只看到眼前兩人一起的日子很不錯,雖然明知不會有結果,但淡如水的感情,相敬如賓的關係,早已從愛情昇華成親密的友情,因為習慣,彼此熟悉對方的習慣,所以不願意,放開這段關係。
因為,我們不知道,改變了之後,會不會比現在更糟。
早已不愛的兩人,其實,可以有更多的機會,重新找到適合自己的真愛,只是因為習慣,把雙方拖住了,就這樣一拖再拖,等到真的放手時,也錯過了好多段,好的機會。
有時候,不是愛不愛的問題,是要不要的問題。
不要覺得我們沒有選擇,其實選擇權都是在我們自己身上,只是,你願不願意放下眼前的安逸。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不要了就是不要了。
除了繼續走下去浪費兩人的時間,你,還有更好的選擇,何不,給自己一次重新追求幸福的機會。



標籤:
瀏覽次數:200    人氣指數:11600    累積鼓勵:57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老婆!你好樣的!.......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要豁出去,也要有失去的勇氣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06 20:30
他, 45歲,彰化縣,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03 23:10
他, 52歲,桃園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01 22:31
他, 45歲,彰化縣,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01 00:07
他, 3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31 11:00
他, 99歲,亞洲其他,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31 09:59
他, 99歲,亞洲其他,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30 23:51
他, 56歲,彰化縣,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30 21:58
他, 4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30 19:44
他, 42歲,花蓮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