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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12.4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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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6萬元罰單
作者: ˍ︴MonSter 日期: 2008.12.12  天氣:  心情:
景氣差,工作難找

一個大學生剛出社會我想薪水應該落在2萬到2.5萬之間

6萬元罰單我只要寫幾個字...業者就要乖乖的去繳款

剛晚上加班查了幾家bar和酒店

有錢人就是不一樣!什麼東西都申請的出來

反倒是小本生意lounge bar卻是違規! 雖然我不知道你們賺得錢夠不夠付罰款

但我了解你們賺得錢一定不比大規模酒店來的多!

前兩天接到一封投訴~說一家工廠聲音太大聲~吵到附近鄰居

當然我們接到訊息後就必須前往查看

到場時才覺得莫名其妙!根本沒像投訴人說的那麼嚴重

幾個單親媽媽在揉麵團,一個大冰櫃和攪麵團機....聽不出有什麼聲音

當我在寫單子的時候業者也向我說明生意難做,在場也有幾位單親媽媽要照顧孩子

聽到時我卻不知道該如果寫下去~該寫違規!?還是....視而不見!?

真的讓我很兩難........看著那些工作人員用那種走頭無路的眼神看著我

我真的也很想幫幫他們.....! 好在....想盡辦法終於讓他們不用付6萬元給政府!

但可惜的是他們要遷走才避免於被罰款!我能做的就僅此於這樣!

有太多太多的狀況都使我不知道該去分辨我是在幫人還是在害他們走頭無路......

sorry!我真的不願意這麼做...也希望不要再碰到你們第二次!

要好好活下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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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12.4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2.22
 
住戶回應
 
時間:2008-12-12 07:16
她, 9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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