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會中,人人都有發言與抗議的權利,也有守法的義務。任何人不僅在法律上 而且在道德上不但沒有丟鞋、丟雞蛋與暴力的權利,反而還要接受制裁。抗爭的目的是達到解決問題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整天抗爭只會造成社會不安與亂象,並無法達成共識與解決問題。可悲的是政府無能、公權力不彰,既不能解決民生問題,也不敢維護社會秩序,只能讓一群自認為被權貴或財團剝削的弱者與無知的學生以丟鞋 遊行作為洩憤的手段。這種暴力行為的情緒發洩,只會造成惡性循環。台灣離民不聊生的地步還遠得很,這批人根本不敢也沒有能力搞武裝革命,只能在人民寬宏與容忍下,像小孩子一樣撒野、鬧事,博取媒體版面。試問這批人敢在大街上隨意向任何人丟鞋子嗎? 丟鞋丟完了 教育更退步了 聯合報╱梁力/教(嘉縣竹崎)
無論是外國的朋友到台灣旅遊,或者是大陸人的自由行,乃至搭計程車、坐捷運、單車環島、慢跑活動、夜市逛街……在在都見到聽到台灣人的熱情溫暖分享,問路的、讓座的、找行李的、撿手機的,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是這樣溫暖可愛的地方。但是,為什麼只有熱情,沒有尊重?
偶然的機會參加鄉下的某個活動,台上的大人物們拿著麥克風嘶吼狂罵著:某某某如何如何,比○○還笨!某某某又如何如何,比××還不如!台下的老人家,冷不防的丟下一句:教壞囝仔大小!然後掉頭離開。是的,環顧四周,有多少中學生、小學生和幼童,他們聽到了什麼?學到了什麼?
一連數日的報紙翻開,都是鞋子攻擊事件。甚至一名年輕女子抱著小孩,丟出鞋子,這一幕在小孩的心中留下了什麼印象?親愛的媽媽,將來有一天你的小孩告訴你:因為我不喜歡他,所以我出手打他。你將用什麼語言教導他?
各位大人,可不可以不要再扔雞蛋、砸紅墨水、丟鞋子了?我們的社會可以成熟一點嗎?面對憤怒情緒可以理性表達,採合理合法的方式申訴;面對每一個不同主張不同政黨的個體,請務必尊重。
請讓我們可以大聲教會學生:我不喜歡你,可是我必須尊重你;我不贊成你的意見,但是我不能侵犯你。別人做錯了事情,要交給老師依照校規處理,而不是我可以出手打人的理由。我不喜歡你,但是我也不可以拿鞋子丟你。
拜託,各位大人做做好榜樣吧!不要再等到三十年後,我們的孩子長大了,還在上演同樣的畫面!鞋丟完了,國家會不會進步?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鞋丟完了,我們的教育恐怕很難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