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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由
作者: shirley 日期: 2010.11.12  天氣:  心情:
距離上次在這裡寫日記 是一年多前 剛離婚的時候
一眨眼..一年多就過去了 好快啊
如果要說這一年多有什麼不一樣 可能是心境吧
呵呵..很多人可能會以為我就深陷在上段不幸福的婚姻裡
就算離婚了..我應該也需要花很久的時間走出來吧
其實..還好 可能是簽字前 我們就分居了一年多 心裡都做好準備了吧
離婚後的新生活..自由了
不是我貪圖個人享樂..知道我過去生活的人 都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我可以自由的跟姐妹們 朋友們聚會 不用再把手機放在桌上怕漏接了任何他的查勤電話
我可以自由的決定聚會的結束時間 不用擔心回家要看某人的臉色
我可以自由的決定今天下班後是要回家當宅女當好媽媽(通常都是當宅女)
還是要去kTV狂歡 唱歌唱到嗓子啞 混酒喝到掛
我可以自由的決定在小朋友睡後 我還是可以起床看我想繼續挑燈夜戰的推理小說
最重要的是 我不需要由某人來控制著我的心情
以前的我就好像顆不定時炸彈 浮躁著
他高興 我就高興 大家就高興
他心情不對 我也跟著影響著 連帶著影響著我的工作跟人際應對
現在..對任何事就不需要抱著那麼"滿"的情緒
很多事情就覺得..就是這樣啊 有什麼好去不高興的
現在的我..臉部線條柔和了一點..眼神不那麼銳利 更重要的是..每天心情都很輕鬆
一路上看我走過來的朋友們...覺得這對我來說 是最大的收穫
現在我倒是還滿享受一個人的生活(抽象來說 畢竟現實生活中 我是一各孩子的媽)
這讓我想起高中國文老師說的 我們應該努力享受著都是同性生活的時間(我念女校)
從大學開始 我就一直沒享受到"一個人"的日子 身邊老是有個人在
不管是愛人或被愛
目前這段時間 可以說是這麼長久一來一直被忽略的


對我來說 也從上段不幸福的關係裡 我才知道
原來..陳小姐在愛情面前 可以這麼的卑微 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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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6-19 22:56
他, 56歲,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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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4 13:34
他, 59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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