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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無奈
作者: 單飛!小花 日期: 2011.06.26  天氣:  心情:
十年執業生涯
接過事業失敗自殺未遂
也接過一屍兩命之案件
最為無奈之案件是
一個老母親當兒子公司之負責人
公司之發票被人盜開3億
雖經檢察官查明無故意逃漏稅之事實,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但國稅局卻發單課徵營業稅1500萬元,並處以1倍罰鍰
合計約3000萬元,並移送行政執行
因程序及時效已完成
吾人窮盡行政救濟之一切作為
亦無可挽回國稅局2次傷害善意被害人之行政處分
所幸96年3月5日修正公佈稅捐稽徵法第23條
即將終結萬年稅奴之規定
本以為只要熬過5年稅奴之牢獄之災
即可重獲自由人生
但因無恥閣揆
假借租稅公益之名
以掩橫徵暴歛及行政怠惰
提案修法5年稅奴之刑期
延長為10年
欠稅與逃稅大有不同
欠稅係因無力繳稅
逃稅者故意利用租稅漏洞謀己之利
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更是政府自開漏洞之門,合法逃稅
欠稅者多為國稅局認事用法不當或適用法條錯誤所引發之租稅爭議
如果稅單係依據量能課稅而發
何有無力繳稅之情況
面對無信之政府,咨意修法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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