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正慶北京2010年12月21日電)兩岸簽署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後,在大陸從事醫療器材生產的台商認為,這項協議為民眾健康安全把關,而對醫療器材業者來說,希望在大陸取得註冊証的時間能縮短。
托美醫療用品公司總經理羅振軒對中央社記者指出,醫療器材不論在台灣或大陸銷售,最重要的是必須先完成在當地的衛生單位註冊,而醫療器材依簡易、複雜、與人體內臟接觸等類別,而有不同的註冊申請時間,「在大陸,沒有2年時間是拿不到註冊證的。」
所以,羅振軒表示,即使有了新簽的兩岸醫衛協議,如果無法相互承認註冊效力或通過對方的品質檢測,在沒有取得註冊證的情況下,醫療器材產品在大陸是無法銷售的。
羅振軒指出,除了註冊證不易取得外,大陸製造的醫療器材用品和項目比台灣多,加上大陸以政策扶持本土產業,台灣業者將來必然會遇到陸商的高度競爭。
尤其是大陸擁有核磁共振儀、尖端放射器材和生命監測儀等尖端產品的生產技術,而台灣醫療器材主要集中在電子血壓計、血糖儀、血氧機和手術床等,兩相比較,台灣醫療器材業者的壓力可以想見。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今天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未來雙方將加強傳染病防治、藥品、醫療器材和中藥材的品質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