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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無彩青春-蘇建和案
作者: lostu 日期: 2011.11.28  天氣:  心情:
無彩青春
不會是你我想的青春不識愁的單純故事,
是令人悲憤沈重的一本未完,待續的故事
在我看完此書時,我才跟進到蘇案十四年,(80~93)
轉眼間
從93迄今100年,又經過了七年,
「蘇建和案」進入第21年,
多年來,此案曾轟轟烈烈創下許多司法紀錄,
目前也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再更三審)。
無彩青春→
冤獄將三個年輕生命上了枷鎖
彩色的生活頓時變成黑白
也許將書名翻成是"某彩"(台語-浪費之意)青春會更適合...........

看完這本書,讓我聯想到"八釐米"
在八釐米中,一樣有受害的無辜靈魂,
只是八釐米畢竟是杜撰出來的小說,
所以在作者的大筆一揮之下,
遲來的正義就由小說中的偵探湯姆代為報仇


但在蘇案中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
涉案的證明只有"刑求"後的自白,但證據跟證物一直是從缺中的
所以司法的立場一直反反覆覆 ,死刑、無罪、死刑、無罪一直交錯矛盾循環著
雖然這三個人目前是被釋放了,

在司法尚未有最後判決的階段
他們就永遠不能得到真正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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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是轉貼網路上的資料:

本案疑點

本案件歷次的有罪判決,除模糊物證外,主要是以被告自白作為認定犯罪的主要依據,但本案件的自白取得過程涉及刑求指控,依照「自白法則」,不合法取得的自白不能作為證據。即使涉及刑求的承辦人員未獲起訴追究,但在許多刑事學者(如蔡墩銘、李茂生等)的報告中,辦案人員的辦案過程以及歷次有罪判決均遭到嚴重的質疑與批評。王文孝(民國80年軍法槍決)之偵訊筆錄證詞反覆,令人不免懷疑其正確性,以及是否受到檢警刑求,筆錄中王文孝表示「三人罪有應得」,又表示只有一人犯案。

除了很可能刑求遭到質疑外,所有的判決所遭到的批判還包括,都是以「有罪推定」判這三個人有罪、明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也有意見指出,判決書文章雖然漂亮、但邏輯有明顯錯誤;而就算以有罪推定、他們也應無罪。而知名鑑識專家李昌鈺也以相似的說法推翻過去法醫的認定[32]。

蘇建和等三名被告及律師團指出,三名被告並無犯案,而是遭警方刑求而供出,但法官不予採信,竟要求辯方提供相關證據,法官曾問被告:「你們沒做人家怎麼會說你有做,他跟你有仇嗎?」法官審案的公正性,以及無罪推定法則的延用留待爭議。

國際特赦組織甚至將蘇案審判列為「非文明國家的判決」。


蘇建和案的意義
法律系統有其極限,在許多狀況下並不能推定一個人是否有罪或無罪,目前進步的法律系統都以走向無罪推定:寧可錯放一百以免誤關一人,以免造成無辜民眾受害;不過這就算是有罪推定的法律系統,這三個人被判無罪的可能性也高。

蘇建和案代表更大的法律問題,首先是檢調警政法律系統死不認錯,對於刑求逼供的應該予以處罰,就算是他抓到的確實是兇手,但目前沒有任何相關人員遭到撤職查辦,可見檢調警政法律系統是一個官官相護的組織;另外一個問題是有許多無罪證據還一再判死刑,代表有許多法官不適任、或是法官不敢糾正前輩的錯誤判決,但他們也沒有被開除。司法獨立對判決品質有益,但在司法不會自清的情況下,司法不可能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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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23 02:22
他, 46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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