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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幸福的懲罰
作者: 始祖鳥 日期: 2008.08.17  天氣:  心情:

愛的時候,認真經營...不愛的時候,彼此祝福...

「即使我們不能一起幸福,你的幸福,也會是我的幸福」

在某個網站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覺得很可怕,覺得很討厭..
甚至有點生氣是不是大家真的覺得兩個人倘若分開之後,
能用自己的幸福去報復對方,就是最大的勝利?

好像,我們以前總是會這麼勸別人~
「你要振作起來啊,振作給他看,讓他知道你是不會被他擊倒的!」
這種說法,年紀小小的時候,肯定我也這麼說過..
但現在,卻怎麼也不能認同了..
這個想法,用在生意場合,用在學業競爭,用在人際關係,都行!
但,用在感情,偏就不行!
因為兩個人的感情關係,可以經營合作卻不能講投資報酬率,
更沒有勝負,一旦輸了,就是兩個人都輸了..
兩個人都得從這個關係中退場,何來勝負?

一次,聽見一段經營了十年的感情,因為女方愛上別人,終告分手,
身為男方朋友的我,感慨的跟朋友說..「十年耶!這個女生好可惡!」
朋友說「怎麼這麼說,這十年,兩個人都付出了,不是嗎?」
嗯,一語驚醒夢中人..不論結局如何,在這個過程中,兩個人都付出了,
即使,結局是她愛上了別人...

結局,也是不能否定過去的!
而問題在於,我們總是喜歡以結局否定所有經過的曾經
「你怎麼能這樣對我?難道你以前喜歡我都是假的?!」
不是假的;就因為是真的,所以現在,倘若他愛上別人,也是真的!
只要接受現下這個真相,就好了!
曾經有過一個廣告文案「打扮得美麗的時候,就想遇見分手的男友」
很讓人會心一笑的文案,因為切中人心中最幽暗微妙的心態,
這種心態,應該,大多數的人都有...

大多數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狼狽邋遢的時候,「巧遇」分手男友..
那種沮喪懊惱,說不定比治療分手的痛還更傷神,
於是,大多數的人,都希望至少在分手男友面前還能讓他看到最美的一面,
至少要讓他後悔,「誰叫他當初不選擇我!」

好吧,讓自己還能保有一點驕傲...那是讓自己快樂的,
我想,也許,不是不能接受的...
但懲罰對方,就不必了吧?分開了,幸福了,還想著懲罰對方,那算什麼幸福啊?
幸福不就是自己在另一段關係中,自在成長並被愛包圍著的嗎?
被愛包圍著的人,不是應該更寬容的看待別人的嗎?
難道,自己幸福了,還要希望別人依然在地底深淵嗎?
你或許會說,「誰叫他當初對不起我!」

喔..所以,愛情是用來冤冤相報的嗎?
先別說,兩人之間愛淡了,愛沒有了,原因可能很多...
也許,癥結是在花心或變心的那人身上;
但有更多,應該是兩個人都有責任的吧,
難道,只因為他不愛你了,你就要用別人對你的愛來懲罰他?
不論你自己現在是不是在愛的包圍當中,是不是幸福?
你都希望用這樣的愛,去懲罰已經不愛你,而你也不該再愛的人?
既然,已經有別人愛你,讓你幸福,為什麼對舊愛耿耿於懷,想要懲罰?
既然,他已經不愛你了,為什麼你還以為你的幸福能懲罰到他?

如果,你還想著,要去懲罰對方...
我真的很難相信,你有多大的幸福?
梗在你心裡,始終不能忘記的對他的恨,真真正正的懲罰了的是自己..
你又哪裡來的幸福,去懲罰別人呢?
不論你是因為失去了前一段愛情而幸福,或痛苦,
只要你不認清分開的事實,並接受真相,快樂的過自己的日子,
還想著要藉由各種形式,去懲罰對方,
那麼最終懲罰到的,都只是自己而已啊!

「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我真不希望這樣的觀念,竟被當成愛的箴言般的擺成網頁重點,
我多麼希望我們所處的世界..是可以教我們,
愛的時候,認真經營..不愛的時候,彼此祝福
「即使我們不能一起幸福,你的幸福,也會是我的幸福」
那樣的世界,是不是會好一點!




~~~~~~~~~end~~~~~~~~~~~




鳥兒為了感謝您辛苦的看完這長篇大論
附贈下文..博君一笑....請笑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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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08 17 19:39 ~ 鳥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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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8-31 23:50
她,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1 00:02]:

唉~~
有機會再談吧!
我要睡了.....晚安..^__^

 
時間:2008-08-31 23:33
她,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31 23:46]:

這篇日記已經很明白的告訴妳
千萬不要為了懲罰而假裝幸福

否則...
又哪裡來的幸福和懲罰?
有誰還能認清是真是假?

 
時間:2008-08-20 09:54
她, 48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20 09:47
她, 99歲,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19 17:34
她, 31歲,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19 18:45]:

不會呀!
妳的讚賞讓我很受用喔.....謝謝!

 
時間:2008-08-19 13:52
她, 48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19 18:43]:

畢竟兩人都是妳的好友
就算非要分手不可
也希望互相能誠心為對方祝福
妳一定不願看到任何人受到傷害的

 
時間:2008-08-18 23:36
她, 59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18 23:52]:

也只能說~~但願如此囉....

 
時間:2008-08-18 00:33
她, 59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18 12:43]:

就為了一個"不甘心"
而做出那麼衝動又愚蠢的行為
在現實社會上真是屢見不鮮啊!

對方都已經不愛了
怎能報復得到他呢?
所有的苦果還不是自己要承擔....何苦呢?

 
時間:2008-08-17 20:05
她, 99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17 20:14]:

有人就是那麼執著
不肯輕言放手
才會搞到最後兩敗俱傷呀...
這大概就是所謂:
"多情總為無情傷"吧!

 
時間:2008-08-17 19:49
她, 42歲,花蓮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17 19:56]:

妳的執著...
讓我看了都為你難過啊!
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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