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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小題大作? 撿5元判侵占罰千元
作者:
大福VS小福!
日期: 2011.02.15 天氣:
心情: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在連鎖咖啡店的桌上發現一枚5元硬幣,隨即占為己有,掉錢的女失主回頭來找,雖然陳姓男子當場歸還錢幣並道歉,但失主仍堅持提告,全案經檢方起訴到法院判決,最後依侵占罪,將陳姓男子判處罰金1000元。
偵辦這起侵佔案的員警回憶當時情景,他說失主把買咖啡找的5元放在桌子上,然後去化妝室,等她回來時發現錢不見了,她大聲詢問在場的人,誰拿走了她的東西,店員隨即告訴她,是陳姓男子拿走零錢。
失主報警處理,陳姓男子才承認拿了5元銅板,並且當場道歉歸還,但女子還是堅持提出告訴,但是只為了區區5元,有沒有必要起訴?檢察官有其考量,案子移送法院,法官也只能依法判決。
為了侵佔5元,興訟打官司,民眾大多認為沒有必要,是不是小題大作,司改會認為,要看當時的情境,這個判例有沒有小題大作?法界見仁見智,但不管如何,拿人錢財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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