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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亂說說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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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作者: 醇生綠茶 日期: 2008.04.19  天氣:  心情:

自作孽的我網路上的惡(花)名老早就走竄到大街小巷。

以前的我也許還會極力否認,但我知道抗辯,終究無效。
反正,我就是我,
那些言之咄咄的理論滾一邊去士農工商吧。

ㄧ個愛混夜店常搞ㄧ夜情的老朋友對我說:
「在網上聽說你常談戀愛嘛! 那你寫詩好了。寫個情詩,
看看你能騙到多少女生。」

忽然,我的臉像小丸子一樣的綠了,
旁邊還要加上許許多多長短不一的黑線。

我想到魔戒二部曲裡,胖子跟弓箭手在比看誰殺的人多。

瞬間,我覺得"愛"跟"砍人"似乎劃上了等號。

我想是因為現在,說"愛"一個人不會比"砍"ㄧ個人還要來得麻煩就是了。
反正,後者是頭不見了,前者,是花邊內褲不見了,
差別就在這裡而已。

好吧,給你贏。

"贏",不過是小小動詞,可以出讓。
雖然現代人好像把它當成形容詞,拿來冠冕自己的成就,
可是,對於女人,我贏一次就好,
生命中"贏"過太多女人的人,反倒是搞到自己付不出真情。
只是重複一次又一次的甜言蜜語之後陽具,陰道,
身上突出與凹陷物的交纏在一起。

以上,寫了一堆廢話,我也知道沒有意義,
只是,想辯駁又覺得無力而已,

而我的網路行為,不需要任何人來幫我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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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4-23 09:48
她, 48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4-23 09:05
她, 48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23 09:45]:

廖姐不甘嫌啦~

 
時間:2008-04-19 23:40
她, 48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20 06:52]:

葉子姐所言甚是,但還是會有些自以為是,自以為了解別人的人,充斥在四周,唉。

 
時間:2008-04-19 17:02
她, 51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9 17:57]:

阿姐說的是,有機會順便幫弟我介紹乖巧的女朋友吧。^^

 
時間:2008-04-19 11:34
她, 46歲,中南美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9 11:43]:

靖蓉姐ㄧ番話如雷貫耳啊,綠茶受教了。^^
可是我的前女友就ㄧ直覺得我在網路搞曖昧搞偷吃,
這...老是為了無謂的事情爭吵,妳說煩不煩?
所以叫她回去吃自己啦。

 
時間:2008-04-19 10:57
他, 56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9 10:59]:

譁安兄說的有理!

 
時間:2008-04-19 02:48
支持~~
作者回覆說[2008-04-19 05:06]:

歡迎收藏。^^

 
時間:2008-04-19 02:27
她, 39歲,桃園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9 02:30]:

呵呵,網路本來就是有人認真,有人只是打發時間玩玩,現實生活也是囉。

 
時間:2008-04-19 02:18
她, 46歲,台北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9 02:29]:

嗯啊,寫什麼文章,留什麼言,有那麼重要嗎?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就有人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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