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不停的被追殺著日記,真是又好氣又好笑~~
知道大家都關心著雨川,感動呢!
不過基於一些原因,所以遲遲沒寫日記。
別再追殺雨川了,這不就寫了嗎?別這麼心急啦!
一樣的,還是帶來一篇故事給大家。只是可能分成上、中、下,三篇!
因為要濃縮成一篇極短篇,很難濃縮,也不想濃縮。
這篇故事用了比較寫實的手法進行編寫的,
也順便跟大家分享雨川去墾丁遊玩的種種趣事,希望你們會喜歡它!
預計一天會po一篇,也預計用三個篇幅把它寫完(一萬字左右吧!)
所以囉!老話一句:有耐心的,就慢慢欣賞吧!
沒耐心看的、沒耐心等的,就........大門沒關!慢走,不送!
漸漸進入了夏天,天氣就這樣炎熱了起來!
有種很想很想把整個人泡在水裡面的慾望,解除這熱死人的魔咒。
浴缸?游泳池?水上樂園?喔~不不不………
那只能解除身體上的燥熱,卻無法釋放內心煩悶的枷鎖。不知道你們是否能認同這樣的說法?
如果你也認同。那,所以呢?就該去“那裡“才是正確的選擇。
「喂!臭大麥,來嘉義一趟,來當我的司機。」我撥了電話給大麥。
「X你娘~哩勒供啥小!恁唄何時變成你的司機了?我在宜蘭老家耶!叫我去嘉義幹嘛啦?」一回話就是一陣親切的問候。其實大麥他一點都不愛出口成髒的,只是每次聽到我的聲音,都要來上這麼一段本土的問候。
「金靠唄唷!難不成會害你咧!來就對了。還有,記得帶玩水的配備。」我大便蹲的姿勢維持的很帥氣,蹲在電腦桌前的椅子上。戴著藍芽耳機一邊跟大麥說話,一邊在“愛情公寓”上瞎晃。
「玩水?賀喔!我找志興跟家容一起去嘿!反正順道去台北載他們,然後我再去嘉義載你,你說如何?還有,要去哪裡玩啊?」大麥口氣瞬間轉為興奮。
「就說了你是當司機的命了,來就對了,問那麼多幹嘛!」這時候剛好點進精靈的日記本,看到了“綑綁”這篇日記。媽的!瞬間有點慾火焚身,都已經夠燥熱了,還看這種日記,很怕氣血逆流然後流鼻血。
「X你娘!又說我是司機,等我去到嘉義哩丟災細啊!」相信我,大麥真的不是故意要罵髒話的。
早上六點十五分才寫完“關於一個男孩”,有點昏昏沉沉的想睡覺,於是叫大麥到我家樓下在叫醒我,先睡一覺再說。臨時起意的行程,沒任何的事先規劃跟安排,想來這趟旅程勢必充滿著未知與刺激。
我喜歡這樣的臨時起意,不拘泥形式、不跟團賞景,既輕鬆又自在!
約莫中午,大麥到了嘉義,搭上他那輛軍事氣味濃厚的FORD ESCAPE黑色休旅車,方向:往南;目的地:墾丁。
為何說軍事氣味濃厚?因為大麥是憲兵退役的,他們憲兵後備軍人有成立一個論壇,製作T恤、帽子、貼紙,圖徽還是特別設計的呢!我懷疑他們背地裡進行不法勾當已經很久了。
車子後方貼了一張“憲兵後備軍人”的貼紙,然後車子前後都加裝了紅色警示燈,車上配備無線電,想當然的,車子後面有根長長的收訊天線。
還有,前座放了一顆“警用”警示燈,可以隨時把那個警示燈放在車頂上,然後就像香港警方臨時收到總部通知一樣,飆車狂奔追捕嫌犯。
最扯的是,他車上放了兩把槍;一把我忘了名稱的步槍、一把貝瑞塔制式手槍。不過別怕,那是玩生存遊戲的氣槍,裝BB彈的。
媽的!以為自己是憲兵檢調人員咧!沒事搞的我好像在坐警車一樣;而且是一部很髒的警車。我不宜多說,不然等等我會被他拿槍掃射,雖然打不死人,但是會皮開肉綻。
「白爛川!到底要去哪玩水,現在可以說了吧?」大麥口中嚼著“台灣牌口香糖”還叼著菸,戴著後備憲兵的帽子,還用墨鏡偽裝他的殺氣,看著我緩緩問道。
「上二高,往南。其餘的不用多問,你只是………」我話還沒說完,我眼角餘光瞄見他拿起那把“貝瑞塔”,所以我硬生生把“司機”兩個字吞回去。
「大麥哥!我們去墾丁,麻煩上二高,往南。」我很識時務的改口。
「收到!馬上出發。」大麥放下貝瑞塔,入檔加速,黑色休旅車拔地而起的駛離我家樓下。
在高速公路上的時間,不知道各位都如何打發?想必都差不多吧!聽聽音樂、聊聊天、說說冷笑話,或是一邊計畫著等等要玩些什麼。我們也不例外,家容很熱情的在車上一路講了諸多冷笑話,偷偷跟你們說:真的很冷!
「X你娘!不要再摧殘我了,你是嫌我車上冷氣不夠冷喔!」大麥首先發難,也請相信我,大麥真的一點都不愛罵髒話。
「你也才聽這麼幾個小時而已,你可以知道我每天都身處水深火熱之中,強迫中獎,不聽還不行勒!」志興搖了搖頭,無奈的嘆了一口氣。
「林、志、興、!你活膩了嗎?」家容眼中爆出一抹殺氣,然後使用了小新他媽咪的絕招,把緊握的雙拳放在志興的兩個太陽穴猛轉。
而我,索性拿起數位相機,在車上自拍了起來。
然後家容突然說:「對了!我有帶上次在東森購物買的住宿卷,我打去訂房好了。今天非假日,應該很好訂房。」還真剛好,於是家容撥了電話,順利的訂到了房間,但請恕我不便公開那家渡假山莊的名稱,等等再說明原由。
到了“南洲”交流道,車子駛離了高速公路,中午沒吃飯就出發的四個人都餓扁了,而且天氣真的相當炎熱,隨便找了家路邊攤先祭祭五臟廟,然後這時候志興開口說話了。
「我們要先去飯店check-in;還是先去玩?」車子還正往墾丁的方向行進。
經過一番討論(其實是一番激戰),最後用投票表決的方式,結果仍無法達成共識,因為我跟大麥投了“先玩”;家容則想先去飯店放置行李,其實志興也想投我們一票,可是妻管嚴,無奈他只能屈服在家容的淫威之下。
這下你說該怎辦才好?兩票對兩票,無法成立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規則,於是我很天才的提出了一個想法,沒想到他們三個都贊成。
「美麗的小姐!我無意輕薄你,我只是想請教你一件事情,不知可否?」我對著一位長的真的很不錯的小妞問著。她;看來約莫二十二歲吧!清秀的鄰家小女孩模樣,被我這麼一問,ㄘㄟˊ…竟然嬌羞了起來。
「ㄏㄚˊ…你……要…問什麼?」眼前這位美麗的小姐有點驚訝的邊幫我結帳,邊回話。
「喔~是這樣啦!如果你是從外地來到這裡遊玩,現在這個時間,你會想先去飯店放置行李,還是先好好玩一下,最後晚上才到飯店休息呢?」沒錯,我提出來的意見就是邀請路人甲投下最後神聖的關鍵性一票,把決定權交給陌生人,對大家都公平。
「我……我想……我會先去飯店放行李吧!稍作休息,然後換上輕便的服裝才開始去玩吧!」我的背後爆出了一陣歡呼聲,媽的!就是家容。
我無奈的看了一下她:「小姐此話當真?怎跟我所想的不一樣,唉!真是有點小小失望呢!不過,相當感謝你真心的建議,為了表達我的感謝之意,我們交換個電話,有機會的話可否讓我邀請你一起同歡樂?」
「ㄏㄚˊ……交…換電話?」她瞪大了眼睛看著我。
這時候,拿出我看家本領,用了我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我拿出了老早就寫好我的電話、姓名的便條紙,然後再拿出一張空白的紙張跟筆。
「汪子璇小姐!請問你的電話號碼是……?」我看著她,然後做好預備寫下的動作。
「09XX-XXX-XXX」不必懷疑,她就這樣把電話唸給了我。
我迅速抄下了電話,然後把剛剛預先寫好我的名字跟電話的紙條拿到她眼前晃了晃,示意要她收下。
她接過那張紙條後,才有點突然回神的問:「你…你…怎知道我的名字?」
「真的想知道?今晚等我電話,我們預計會去PUB小酌幾杯,你也一起來吧!到時候我再告訴你。」我提著剛剛買的東西,然後拉著下巴掉到地上的大麥跟志興,往店門的方向離開,上車然後準備去飯店check-in。
「幹!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為何那個小妞就這樣把電話給了你?你又是怎麼知道她的名字的?」大麥把墨鏡拿了下來,不可置信的看著我。
「說!只要你承認你是我忠心的僕人兼司機,我就告訴你。」換我帶起了墨鏡,點了根菸,按下電動窗流通一下車內的空氣。這下我可驕傲了!
大麥緩緩拿起貝瑞塔。我又說了:「拿步槍也一樣,有種你就把我殺了,你永遠不知道我剛剛是怎麼辦到了。」用餘光看完他之後,我繼續望著窗外的風景然後吐納著煙圈。
「川哥!我是您忠心耿耿的僕人兼司機,您就別跟我計較了。」大麥放下了貝瑞塔,邊開車邊對我說著。
「乖!好吧!那我就告訴你其中一個答案。我先問你,剛剛那個姑娘在哪上班?」我故意問了一個廢話問題。
大麥不解的回答:「7-eleven啊!」賓果!就是7-11便利商店。
「那就對了啊!關於名字這個問題的答案你已經知道了。有關她為何會乖乖唸出電話給我,私下在傳授給你獨門密技。」我笑了笑。
待續~~!!
PS:
相簿有29張照片,這趟旅遊拍的
大麥=照片中的“終點”,因為那個死台客說他的英文名字叫做 Michael
所以,我只好稱他“大麥”。
沒家容的照片,基於保護當事人的立場,所以沒公開放置家容的照片。
那麼,照舊~~今天的日記就到這裡了,感謝欣賞!
雨落忘川~* 晚18:50
(底歌 Without you 瑪麗亞凱莉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