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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重刑犯監獄挾持與貪汙扁
作者: 獨孤求敗:民眾黨利益結合 日期: 2015.02.12  天氣:  心情:
重刑犯監獄挾持
--貪汙扁也是重刑犯!

民進黨兩顆子彈的貪汙扁 也是觸犯好幾條貪汙重罪 遭判重刑的重刑犯!!!
--判刑加起來~宣告刑應該超過三 四十年徒刑(粗估) 還有繫屬在法院的其他刑案未定讞!!!

六個重刑犯 因為沒有明天?假釋遙遙無期!!!???所以挾持人質後 今晨飲彈自殺???
同樣重刑犯~貪汙扁可以違法保外就醫 逍遙法外!!![:E] [:u] [:-x] [:-|]

六個重刑犯不滿貪汙扁可以違法保外就醫!!!
獨孤求敗早就公開痛罵:無能馬~釋放貪汙扁
不公不義!!!
馬英九和法務部 以及矯正司必須對重刑犯的自殺負責
--雖然 法律上 沒有相當因果關係!!![:E] [:u] [:-x] [:-|]

那些護貪挺扁的政客--例如女阿扁小英和靠加分當醫生的賴神等人
(只幫貪汙扁要求司法特權~卻幾乎不爭取其他受刑人的人權)和
沒是非的名嘴和深綠支持者 以及支持釋放貪汙扁的許多政客
--也該道歉並被嚴厲譴責!!!
因為 違反公平正義!!!

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
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
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
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
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ps.
獨孤求敗~~~~~~最近 睡眠品質差 身心俱疲!快生病了???[8-}] [:-|] [:-x] [:((]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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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5-02-15 15:35
他, 26歲,嘉義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2-13 04:46
他, 26歲,嘉義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2-13 00:32
她, 62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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