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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0320(三)
作者:
C
日期: 2013.03.21 天氣:
心情:
今天是三月二十日,星期三,我在家裡房間。剛從樓下掛完電話上來。
今天是阿兄生日,下午就被催著早點下班,晚上好上館子。
聽說阿爸下午就興沖沖地拄著拐杖出門找著呢。
可能是後面夜市附近某一家羊肉吧。
由於昨天三一九槍擊案。因為罪證確鑿,兇手很快就認罪,並被繩之以法。但偏就少了個道歉。
(按:雖然是三一九槍擊案,但受害部位卻和連勝文槍擊案如出一轍。)
所以昨夜警方漏夜接受投訴者報案,並試著傳喚嫌犯家屬,請他今早到案協助說明。
今天一大早,被害人及其家屬立即到場,可是等了半個多小時都未見法官出面處理案情。
後來等到快八點半,才見庭長姍姍來遲。
傳喚了嫌犯家屬到案旁聽,並協助說明,
記者也試著撥電話,但手機偏就關機。
只見被害者家屬喃喃地:是不是故意關機不想面對?
庭上那熟悉的空洞眼神,張了嘴卻氣若游絲,連個基本威嚴都沒有。
家屬在旁惡狠狠地瞪著,看法官如何處理這件人神共憤的案件。
法官其實在乎的是司法人權,以及辦案的程序正義。
可是,進一步想,會不會將來就是這個圈子的恐龍法官呢?
滿腦子只想著加害者的人權與心理因素,卻罔顧受害者的不幸遭遇。
簡單的判決-道歉。全案審理終結,但若不服還可以上訴。
只見受害者家屬一臉心不甘情不願地離開,法庭暫時獲得片刻寧靜。
而受害者卻彷彿正義公理得到伸張,整個人精神了起來。
中午過後,嫌犯家屬收到傳票,連忙先以電話回覆告知。
雖然現在檢警不以電話辦案,以免被認為詐騙集團。但還是在電話中告知案情發展。
嫌犯家屬表示,願意與對方和解。
約莫下午近四點,法院收到被害家屬電話申告。
該民眾表示,回去愈想愈不對,懷疑法官亟在息事寧人。
這是一般受害者家屬的正常反應。
於是好言勸慰,並允諾將給予嫌犯確實悔過自新機會的適當懲罰。
好以上案件純屬虛構。第一次寫小說,若冒犯法界人士敬請見諒。
說到下午回家後,我先大便洗澡。
然後急忙下樓和大夥兒出門,走向夜市街。
原本阿爸要吃的那家羊肉竟然沒開!
阿兄說,偎角的彼間嘛未壞。
於是就到那家快炒,有煮青蛙的那家吃。
人很多,還得等,於是挑了兩張椅子先讓阿爸阿母坐。
終於有空桌了,在第一桌,騎樓上。
先請阿爸點,可是挑了挑,卻沒勾選什麼。
我連忙先勾了綜合麻油麵線湯。
可是阿爸說不要,要點炒飯一人一盤,再加些菜什麼的,
他說阿兄不喜歡吃麵。
於是我劃掉我選的。讓阿爸挑。他還是沒點,就傳給阿母點,
阿母沒眼鏡看不懂,就又傳給阿嫂點。
阿嫂傳給我點,我又傳給阿爸點,阿爸不點又傳給阿母,阿母又傳給阿嫂....
就像馬政府一樣,家裡沒一個人敢負責!
老闆經過,看到就說:趕快點,人客很多,出菜較慢,要半個小時。
於是阿嫂看了看,就勾選了幾樣菜。
結果點了五道菜,其中一道炒"菠菜",一道"絲瓜"蛤蜊,一道"芹菜"魷魚....
菜出完後,阿爸說了兩句話:一句是"敢有點羊肉?"另一句是"和厝內吃的共款"
我知道阿爸想利用特別的日子,可以吃點肉,畢竟平常他們都很省,只有吃隔夜的飯滾粥,然後配豆腐乳或竹筍醬而已。
結果一桌都是菜...
阿爸吃完索然無味,悶悶不樂地走回家。
我知道阿嫂也是為了爸媽好,希望他們多吃點青菜比較健康。
但阿爸從一早就興奮地期待著晚上吃外面,然後老人家獨自逛了一下午,幾乎超過他平常運動的兩倍量。
整個從策劃到執行,一手包辦,就可以知道他多麼期待好好吃一頓喜歡的了。
結果挑餐廳、點菜卻都不是自己所能作主,而且落差這麼大。難怪他會這麼鬱卒。
晚上我下樓去,他早早就上樓睡了。一是因為累了,二是因為難過吧。
出門前還看他充滿期待,一直催著我快下樓出發的神情呢。
世事豈能盡如人意?雖但求無愧我心,但,又有誰能真的看破釋懷呢?
就像前面所編的那篇小說,
法官的判決豈能盡符合所有民眾的期待呢?
馬政府施政豈能盡符合民眾的期待滿意呢?
核電廠豈能盡符合民眾的期待不爆炸呢?
美國人豈能盡符合台灣民眾的期待不進口美豬呢?
台電中油豈能盡符合民眾期待不漲價呢?
我怎能寫出近符合讀者觀眾的文章呢?
電話鈴又響了。嫌犯家屬客氣地問,然後,約在隔天一早,帶著嫌犯到受害者前再道一次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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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99歲,Chicago,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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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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