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1,27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甜言蜜語~她想打動我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空心菜神豬和猴子?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你是不是男人?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5.04.14 天氣:
心情:
周玉蔻淚眼汪汪怕人告?
--誣告罪和偽證罪
周玉蔻哭哭啼啼指責人:你是不是男人?
偽證罪和誣告罪等犯罪~法定本刑為~七年以下(二月以上有期徒刑)
並非一年以上!!!親民黨的~~~~~~~~~~~前前前立委劉文雄 講錯了啦!!!
中華民國刑法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
第168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
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E][:u][:-|]
不懂法律~~~少亂講話 也少亂告人
名嘴更別灌輸錯誤的法律知識!!!
沒有盡查證義務~沒有問本人
就散布對本人不實的謠言 就算沒有故意 不必負妨害名譽的刑事責任(刑法以處罰故意為原則!!!)
~但 恐怕 仍必須負起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包含故意和過失)!!!
郭董從沒涉案,也不是黑心商人!!!
不學無術的名嘴 爛政客 可笑的媒體人~等人 別黨同伐異~別只有顏色 沒有是非!!!
待續...
標籤:
瀏覽次數:
174
人氣指數:
4774
累積鼓勵:
2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5
2
1
1
甜言蜜語~她想打動我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空心菜神豬和猴子?
住戶回應
時間:2015-04-14 22:25
她, 48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