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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台大婦醫 2年驗不出乳癌
作者: 快樂人生(一輩子的朋友) 日期: 2010.05.02  天氣:  心情:
女師篩檢 醫師輕忽

王姓女國小老師連續兩年到台大醫院婦產部進行乳癌篩檢,期間乳房攝影曾出現模糊不對稱結節、胸部疑似出現惡性腫塊特徵,連乳頭都有白色分泌物,醫生卻都沒發現她早已是乳癌第二期,最後害她不但轉院還切除左乳並須接受化療,台北地檢署昨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將王女的主治醫師張廷禎起訴。台大醫院表示,目前全案正在法律審理中,不便再多做評論。

業務過失重傷害起訴

檢方說,被害人因家人曾罹患乳癌,是癌症高危險群,從民國九十四年起就利用寒暑假到台大醫院進行持續性乳癌早期篩檢,九十六年二月,被害人左乳被檢查出有兩個不確定性質硬塊,回診時,張廷禎並未向王女說明超音波檢查報告。

起訴指出,同年七月,王女又到台大醫院進行抽血及乳房攝影,左乳明顯有模糊結節,但張廷禎並未建議進一步檢查,每次門診都向王女表示檢驗結果正常,持續追蹤即可。

隔年三月門診時,王女向張廷禎表示左乳有硬塊及下陷情形,但張廷禎觸診後,明知該三公分硬塊與之前的乳房攝影所發現的可疑病灶位置相近,且疑似有惡性腫塊特徵,竟告知王女無急迫檢查必要,連王女反映乳頭有分泌物,張廷禎也疏於檢查分泌物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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