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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9/26的日記
作者: ching 日期: 2009.09.26  天氣:  心情:
又有陌生的女網友留言,對我曉以大義:『聽你說你幾乎三百六十天都在失戀,那也未免太容易說愛戀了,還是花心也算業績啊?好嚇人的唷!』由她的意思看來我可堪稱『情聖』了,多謝繆讚與提攜,害我暈陶陶地,差點連夜搬進聖人廟,跟姓孔與姓孟的坐在一起,搶吃供桌上的冷豬肉。 

說得不錯我是『每天都處在戀愛狀態,幾乎每年失戀三百六十五天』。有可能每天想去談情說愛,卻沒有付之實行,或是孤掌難鳴沒有對象,亦或是單戀成癡無法表白,這些情況妳說是不是每年失戀三百六十五天呢?像我這樣的糟老頭,妳不會以為還能日日風流,夜夜春宵,時時刻刻都在盤腸大戰啊!就算我很想也沒那麼大的本事啦! 

不知妳有沒有聽說過,五十歲的男人只剩下一張嘴而已,人家寫了或說了妳就相信?依我看來妳也老大不小了,對男人的瞭解還如此淺薄,對情慾的經驗看來也十分有限,想在現代虛偽狡詐的情海中隨波浮沉,假如遇人不淑恐怕有點冒險,其實愛與戀並非像妳說的那樣神聖與困難,合者多聚幾天,不合者一拍兩散,才符合妳我這把年紀之作為,要想擁有純純的愛,重回到三十年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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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07 01:33
她, 58歲,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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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03 18:31
她, 54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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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13 06:26
她, 65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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