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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靈中的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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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自認倒楣.........錯
作者:
精靈中的惡魔
日期: 2011.10.15 天氣:
心情:
正確作法
:
1﹒保留收據,
"
七 天內
"
,拿健保
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 ,
"
六個月內
"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 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 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 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 不回頭
…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
"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
,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申請書見附檔)
http://www.nhi.%20gov.tw/
健保局真的很 奸詐
…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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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19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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