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50935
 精靈中的惡魔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有些事一轉身就是一輩子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的太厲害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自認倒楣.........錯
作者: 精靈中的惡魔 日期: 2011.10.15  天氣:  心情: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 " 七 天內,拿健保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 ,六個月內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 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 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 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 不回頭 …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申請書見附檔)






健保局真的很 奸詐…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都只知道這個 …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



標籤:
瀏覽次數:263    人氣指數:7443    累積鼓勵:35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有些事一轉身就是一輩子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真的太厲害
 
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19 00:04
他, 99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17 08:25
他, 65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17 08:22
他,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16 23:14
他, 44歲,亞洲其他,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15 21:34
他, 49歲,亞洲其他,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15 19:40
他, 48歲,雲林縣,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15 18:34
他, 58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10-15 14:46
他, 53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