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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七月七日情>第二章
作者: 安蒂 日期: 2005.12.12  天氣:  心情:






   <七月七日情>第二章

一之二 瀚宇
 
我叫沈瀚宇。
我的人生,其實也沒有什麼戲劇化的高潮迭起,生命中唯一的重心,全都圍繞在一個女孩身上,她叫沈天晴。
所謂的「一生」,其實也沒多長,目前為止,才過了十七個年頭又兩百四十天九小時三十五分零九秒而已。
從小到大老師給的評語,大抵都離不開:品行優良、表現優異、好學進取之類的。其實,那也只是因為家庭環境的關係,想領獎學金而已。
和所有人一樣,我有一對相敬如賓的父母,還有一個很可愛、很活潑的妹妹,但是她不愛人家說她可愛,那代表幼稚、長不大,
也不愛人家說她活潑,因為她疑心病很重,認為那是在罵她很皮、很白目的意思。
生平第一個向她告白的男孩子,就是這樣壯烈成仁的。
晴問他喜歡她什麼?
男孩好死不死,就是回那句:「你很可愛、很活潑。」
不難想像,這人會死得多慘了吧?
晴覺得那個男生很惡劣,用這種方式諷刺她。
而我則是覺得她有被害妄想症。
妹妹第一次被人告白,卻是以對方被扁成豬頭收場,請問我該有什麼反應?
很抱歉,那天晚上我笑到下巴快脫臼,沒空發表心得。
我們家的晴,和別人家的小孩不一樣,她是一株奇葩,從小活……呃,活躍!(這不犯她的忌諱吧?)精力充沛的好動寶寶一個,
沒一刻靜得下來,才剛學會爬就滿屋子鑽,學會走之後更是別想要她安靜坐下來,一閃神又要滿屋子找人了。
她很愛玩捉迷藏遊戲,東鑽西鑽要人找,但是很奇怪,我找得到她,不論她躲在哪裡,第一個找到她的人總是我。
最離譜的是,有一年田裡收成,爸媽不放心兩個小孩在家,把我們也帶去,那時,晴已經會爬,正在學步中,成天爬來爬去,驕傲地展現成果,
不知怎地,居然順著滿堆稻草往上爬,最後下不來,沒人知道她到底是怎麼爬上去的,大人也不曉得該怎麼救。據說,那高度要摔死一個
未滿一歲、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娃娃是綽綽有餘了。
她的童年,處處是驚險與刺激。
天晴等於是我一手帶大的,可以說,我是她最親密的人,沒有人會比我更瞭解她,在她牙牙學語時,第一個會喊的,不是爸爸,也不是媽媽,
而是哥哥。
她記住的第一個名字,是沈瀚宇。
她餓了、累了、傷了、跌了,受到委屈了,只會找哥哥。
還記得有一年,她差點成為失蹤兒童,全家人急得快發瘋,拚了命尋找,後來接到警局打來的電話,匆匆趕去,吃飽喝足、
累極的她一見到我,歪倒進我懷裡,憨憨笑著,安睡去也。
警員告訴爸媽:「這娃娃口齒不清的,問她什麼都不知道,家裡有什麼人,只答得出『哥哥』,問她爸媽什麼名字也說不出來,
自己什麼名字更不清楚,奇怪的是,哥哥的名字倒記得清清楚楚,也好在她記得,不然我們還真不曉得怎麼辦。她倒好,
吃飽喝足就哭鬧著要找哥哥,忙壞我們一群人。」
一場虛驚之後,她在我懷中睡得很香、很甜,完全不理會為她而人仰馬翻的大人們,像是只要有我在,天崩地裂也驚擾不了她。
她是我的寶貝,我也一直以為,我會這樣護著她、疼著她,直到許多年後,將她交到另一個男人手中,延續護她、疼她的任務。
直到七歲那一年,無意中聽見父母的談話,我和她之間起了變化,妹妹,不再只是妹妹……
她年幼,不明白處境堪憐,但是我替她難過,心疼一無所有的她。
我告訴自己,要對她加倍的好,把上天虧欠她,那些不足的全給補上。
晴很快樂,比我所以為的還要快樂,樂觀開朗的性格,讓她時時洋溢著燦爛無憂的笑顏,沒見她真正為了什麼而傷心得無法釋懷過。
就算闖禍被罰,就算所有人都不懂她,只要我懂就夠。
只要我懂,她便笑。
晴國小五年級時,讓導師在家庭聯絡簿上告了一狀,媽看起來很生氣,但是我知道,晴沒有他們以為的叛逆,她不是會無故惹事的小孩,
一定有什麼原因。
我帶著悄悄幫她預留的晚餐給她,問她為什麼要用鏡子去探導師裙下春光?
晴說:「我討厭她!」
「好,晴討厭,我就討厭。但是,能不能告訴哥哥為什麼呢?」
「她誣賴我!」晴扁起嘴,眼睛浮起水光。
誣賴?我皺起眉。「她誣賴你什麼?」
「全班同學都討厭她,有人在她茶杯裡放蟑螂,她找不到人,就說是我。因為我常闖禍,所以什麼壞事都一定是我做的嗎?怎麼可以這樣!」
聲音透著委屈,稚嫩的她,無法理解,也不能接受以偏概全的待遇。
「晴,你起來。」不該受的罰,我不會讓我的妹妹委屈。「吃完飯就去洗澡睡覺,明天我陪你去學校。」
「可是媽媽……」
「我會幫你跟她說。但是晴,這種方式不對,知道嗎?不管你多麼討厭老師,都不可以再這樣做了,好不好?」
她點頭。「哥,你會覺得我是壞小孩嗎?」
「當然不是!」她是我從小看到大的,怎會不明白,她從來就不壞,只是比別人多了冒險犯難的精神,個性直來直往,喜歡的、討厭的,
  清清楚楚假不來。
我從不認為,這樣有什麼不好,甚至希望她永遠保持這樣的純真。
「哥哥最好了,別人都不懂沒有關係,哥哥知道就好了。」她最常說的,就是這句話。
於是我領悟到,她把我看得比爸媽、比所有人,甚至比她自己更重要,所以她能夠平靜地接受自己是孤兒的事實,因為有我。
在她心中,可以沒有爸爸、沒有媽媽,不當沈家的小女兒,卻不能沒有我。
這已經超越了兄妹可以到達的範疇,不再只是單純的手足之情,還有更多的牽絆、更多的依戀。
在看清這一點時,她已經是我這一生卸不掉的責任與牽掛,因為那一天,我與她勾了手,許諾要永遠在一起--

作著<<想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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