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跟美國的朋友玩IPHONE裡的Whatsapp時,
朋友分享了他的所在位置地圖給我,
(其實拎北哪裡記得LAX的路名呢,純粹傳好玩的)
但我還是隨興的點選了『帶我到這』這個選項,如下圖
結果,幹!還真的開始帶我去勒!但是那個37天又23個小時是想表達什麼,誰會開車去加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