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50,401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429612
☆╮曼特寧♬╭ ★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威爾許:做自己/轉貼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作戰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法理情
作者:
☆╮曼特寧♬╭ ★
日期: 2005.08.27 天氣:
心情:
這兩天看到一則新聞,幾年前一名高中學生幫助患有玻璃症的同學下樓,因為下雨樓梯濕滑不慎自己和那位同學一起跌倒造成,雖然立刻將他送到醫護室急救但是那位同學還是因多處骨折及嚴重內出血不幸過世,家屬告學校但是連同那位幫人的同學一起被告,現在法院判幫人的同學和學校要賠償玻璃症同學的家屬300多萬元,理由竟然是幫助他人原屬好
意但是應該要量力而為況且幫人的同學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要負一部份的責任
天呀!那以後誰還敢幫忙別人呀,一不小心還要被告和賠償難怪很多時候有人看到車禍有人受傷大家只是打電話報警而不敢伸出援手了,現在又有法院這樣的判決,那大家不是都會
能閃多遠就閃多遠,誰還敢幫助別人誰願意主動幫助別人了
,人和人之間的距離真的是越來越遠,也越來越冷漠了難怪詐
騙集團會層出不窮的出現,社會的亂象也越來越多了
標籤:
瀏覽次數:
217
人氣指數:
22697
累積鼓勵:
1124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威爾許:做自己/轉貼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