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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殺幼童令人髮指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6.03.28  天氣:  心情:
殺幼童令人髮指
--只會騎腳踏車的柯P怎不吭聲?

隨機殺害無辜的幼童 令人髮指 人神共憤 罪無可逭...
內湖~四歲天真無邪的女童 可憐!

只會騎腳踏車做秀 沒政績 喜歡放炮 愛發表高論 擅長亂講話的柯P
台北市今天~~~又發生隨機殺童案 柯文哲先生?
台北市的大家長?怎不吭聲?龜縮???
柯P?柯屁?柯斗?
準總統空心菜~蔡老英 出來say something,please!!!

廢死聯盟?活見鬼!!!
少自以為廢除死刑是先進 是合乎人道和人權!!!
那被害人的人權呢???
只有你們尊重人權?我們都不保障人權?我們蔑視人權?

立院確實應該增訂刑法第271條之1條
殺十二歲以下幼童者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至於時代力量的那些 主張廢除死刑 程度差 口才爛 水準不高
莫名其妙 靠民進黨政客拉抬 和無知選民支持而選上的立委
(三十幾歲的人 還只是學士學位~~~有無真才實學?)
Enrich yourself!!

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ps.
浩鼎生技?沒任何營業收入!!!那些人只會炒股票?
中研院月領人民公帑好幾十萬元的翁啟惠?快滾下台啦!!!還在戀棧???
Shame on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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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6-04-01 10:21
他, 50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04-01 00:19
他, 42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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