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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廢死??有必要嗎??!!
作者: 蕪馨 日期: 2010.05.04  天氣:  心情:
最近又炒的沸沸揚揚的"廢死"議題..

真不懂所謂的"人權團體"是在保護壞人還是好人??

在10-20年前或許有所謂的"冤獄"或"刑求逼供"

但...現在科學的進步...證據會說話...沒有人是被冤枉的

為什麼還要替這些泯滅人性的死刑犯說話??

像安親班縱火案..

他們認為"這樣也能判死刑?"

是嫌死太少人了嗎??

如果那場大火死了20個...他們還是會替嫌犯說話嗎??

如果他們的親人在那場人為意外.....他們能心胸寬大的原諒犯人嗎?

套一句白冰冰說的..."他們是踩著被害人的血跡在前進..."

他們有人權??那我們的親人呢..有沒有人權??

他有沒有選擇可以不被殺的權利...沒有!!

他們的生命就是被這些人給剝奪的...

如果有深仇大恨也就算了..

有些明明就是無冤無仇..卻這樣喪失了生存的權利..

若廢除死刑..是不是更讓無惡不作的人更肆無忌憚..

這社會還是需要死刑來讓世人警惕與維護秩序!!

不然若廢死...監獄可能沒幾年就爆滿了..要養這些人是不是又造成國庫的負擔!!

不然關個幾年又出來危害社會...不是造成更多的社會成本!!

若自己不違法...又怎會怕廢不廢死對自己的影響!!

這些人權團體的慈悲是不是給錯對象了...??



附帶一提:愛錢公寓越來越"超過"囉...除了看不到別人的留言..要留言給一般住戶還得用郵票
最糟糕的是...連拜訪都只能用制式的....真是[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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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1-20 15:26
她, 4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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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16 12:26
她, 4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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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0 15:55
他, 51歲,雲林縣,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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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06 21:54
他, 41歲,雲林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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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06 08:05
他, 51歲,雲林縣,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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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06 07:05
他, 51歲,雲林縣,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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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06 01:50
他, 51歲,雲林縣,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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