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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勿以善小而不為
作者: 沐林杉 日期: 2011.11.16  天氣:  心情:
勿以善小而不為! 國小姊妹撿10元送警


到10元,你會怎麼處理?
在高雄有一對念國小的小姊妹,她們在路上撿到一個裝有10元的粉紅色錢包,
2個人等爸爸下班回家,堅持要送錢包到派出所,
讓爸爸很意外,他想應該是之前曾經也有拾金不昧的經驗,
女兒們有樣學樣,印證了言教不如身教。

晚上將近9點,2個還穿著國小制服的小女孩,
蹦蹦跳跳的和爸爸走進派出所,員警桌上這個粉紅色的錢包,
就是2個小女孩在五甲國小的門口撿到的。


粉紅色的錢包裡只裝了10元,這一對分別10歲、12歲的小姊妹,
撿到之後,想都沒想,就往警察局送。
拾金不昧女童父親林漢昭:「她們自己去過了,
警察說要大人陪同,所以我下班,我再帶她們去。」


林先生下班回家後,2個女兒很堅持,一定要把這10元送派出所,
林先生很開心,認為自己的教育很成功。
林漢昭:「我有上次也有撿到一個包包,拿去警察局,她們有看我這樣的動作。」


林先生以身作則,讓女兒們留下深刻印象,
依法規定,500元以下,只要公告15天沒人出面認領,
拾獲者就有領回的權利;林先生說,到時候如果失主沒有出面認領,
他一定會讓女兒們去把10元領回來,算是給女兒們誠實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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