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58897
 咪歌~JOSEPH-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9/06/21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6/24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9/06/22的日記
作者: 咪歌~JOSEPH- 日期: 2009.06.22  天氣:  心情:
6. 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接可申請理賠。

7. 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給有騎車、開車的人

給您一個建議:每個月都打一通電話412-6666#168查一查自己有無莫名其妙被照相或罰款的記錄
請轉寄給有汽機車的親朋好友, 七月起交通罰單只通知一次,一個半月後牌照將被逕行註銷!您不能不知道!
七月起,交通違規罰單將只通知一次,新式罰單將明列各項處罰期限及逾期未繳的各項處罰。
違規人若再像目前一樣對違規罰單置之不理,在收到罰單的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後,違 規駕駛人的汽機車駕照或牌照將被逕行註銷。

由於民眾常以拒收或未收到交通違規罰單為由逾期未繳納或拒繳罰鍰,致使處罰機關最少需要花費一百四十元的郵資,耗時兩百一十天,才能完成各項裁決作業
:x@};-
標籤:
瀏覽次數:18    人氣指數:18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9/06/21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9/06/24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