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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的歸宿是親情
作者: 文傑 日期: 2009.09.01  天氣:  心情:
不管你的愛情是平平淡淡還是轟轟烈烈也好,其最終的目標就是想和自己最愛的人結合在一起永遠不分離,也就是通俗意義說的結婚,結婚之後就是想要一個愛情的結晶:孩子。於是你們就成了至親至愛的一家子,永遠的血脈相連的一家子。



也許有的人說,我愛他,但我不想結婚更不想要孩子,沒有你說的親情,我們只有愛情。


其實你這樣子的話,不能說你們之間的是愛情,只能算是激情,或者說是一種本能的生理需求而已,是沒有愛情的。


因為愛情是一種忘我的感情,它可以使你心甘情願的犧牲自己而為所愛的人獲得幸福。


如果只是同居而沒有結婚的話,那麽連起碼的家庭責任你們都沒有承擔,只要有一點點不愉快,你們就可以分道揚鑣,談何而來的犧牲,談何而來的愛情呢?



兩個人相親相愛,最終會選擇結婚的,不是有句說說: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嗎。是的,結婚是每一對相愛的人夢寐以求的。


結婚了,就可以為所愛的人分憂解難了;結婚了,就可以為所愛的人生男育女了;結婚了,就可以和所愛的人相扶相攜終老一生了;結婚了,所愛的人就成了自己血脈相連的親人了;結婚了,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你的親人就是我的親人了......甚至在法律上,都會成了第一直系親屬,而不再是毫無牽連的戀人或朋友了。



在婚外,有人插足了別人的家庭,還得意洋洋的說:滾開吧,你們只有親情,沒有愛情了。是嗎?



可是你根本不懂得他們的愛情已經升華為親情了,是人人都必須得承認的法律都不可否認的親情。



如果沒有曾經的愛情就不會有他們的親情。



你的插足就是在踐踏他們的愛情、他們的親情,是法律、道德都所不允許的。



如果你真是愛上了一個有家的人,那麽你會默默的祝福他(她)而不會插足他(她)的家庭,更不會伸手去索取你想要的財富和感情。



插足了別人家庭的第三者,不管你怎樣高喊著你的“愛情”,社會都不會承認的,因為你們的“愛情”沒有歸宿,因為你們的“愛情”只是披上了愛情外衣的“激情”,因為你們的“愛情”只是一個尋歡作樂的借口。



願每一對相愛的人都找到自己愛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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