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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決定
作者: 樂樂 日期: 2008.03.23  天氣:  心情:
已經決定不再到公司去上班了,這幾天就當作是做白工送他了,現在又出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我的一些用文具印章和一點點私人的東西都還在公司為了去把東西拿回來我看是不是要再去做一天的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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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3-23 22:32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4 22:33]:

小帥哥想太多了,在我們進公司之前公司就己經要我們簽下一張要待滿10天才起薪的切結書,所以姐姐我這幾天算是做義工,了解了吧!所以說千萬別去待日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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