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寂靜渺無人聲的夜裡,眼裡滴滴答答的落著淚,心底卻輕鬆快樂的哼著歌。
我追求快樂,我享受它。
然而什麼是快樂?不是去pub喝酒與人打屁,也不是忙碌茫然的工作,不是整天昏睡了無精神,也不是瘋狂的購物血拼。
相對的,偶爾夜遊御風飛行,是一種快樂的放鬆;專注工作有所獲得,是一種快樂的認真;偷偷賴了一下床,醒來後覺得人生無限美好,是一種快樂的滿足;上街為心愛的人治裝打點,是一種快樂的甜蜜。
你發現了嗎?快樂只是一個形容詞,形容所有的情緒、收穫、感受、精神、得失,而非追求的最終目的。
若只是追求快樂,太單薄。
但是怎樣才能有快樂的感覺?難嗎?似乎也不容易?
知足常樂?喔,不不不,我不信這一套,那有些消極、那有些無奈、那…不快樂。
我覺得尋求快樂的方法有好多種,但最管用的是「放鬆」與「感動」。
有一年農曆年,幾乎百分之九十的台北市居民都回鄉團圓了,整個市街空曠寂盪,那天剛與朋友吃完晚飯,步出餐廳時天色已晚,我佇立街頭面對安靜的敦化南路,景色一片寂寥。
沒有往常的車水馬龍、沒有昔日的喧囂吵鬧、沒有星星也沒有月亮、沒有街燈也沒有霓虹,我恍惚身在另一個國度,不,這不是我熟悉的台北市。
天空飄著雨,顯得淒寒而清冷,難得的黑籠罩整個城市,我覺得自己渺小而孤單,但卻感到異常的輕鬆。
那一刻,有著駭人的感動,雖然蕭條卻是快樂。
我站在馬路上大叫、大喊、大笑,沒有路人奇異的眼光也沒有警察前來盤問,我無比輕盈瀟灑,並且清楚的意識到自我的存在。
那一刻,有著驚狂的放鬆,雖是瘋癲卻是快樂。
不知道你是否有過類似的經驗與感受,全世界似乎只剩下你一個人,卻感到自己好完整、好重要。
面對他,我從不裝腔作勢,他對我亦如是,這是一種放鬆。
我們會爭吵、我們會擁抱、我們會開懷、我們會咆哮,生活幾乎是熱鬧而戲劇化的,但無論如何,心裡的愛情從未削減嬴弱,震盪再大,總有平靜落定的時候,而鎮定後的溫暖,更讓彼此感動受用,為什麼?
因為即使彼此曾經做過許多令人傷心的事,但之間仍有更多更多開心的事。
我認為這就是一種感動。
於是乎,不論是我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時候,我總是能放鬆或感動,因此,常常感到快樂。
只是這種心情,不是每個人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