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絕對相信,距離可以維持美感。
我雖然如此相信,卻沒有聰明到要保持距離,同樣的,也沒有笨到真的保持一段距離。
要美感,還是要親愛,真是個難題。
我說的距離,不是指時間或空間的隔距,而是兩個人在交往之時,關係是親或疏的劃分界定。
我始終以「牽手」來作為是否跨入男女朋友的標準,雖然牽手實在不算什麼,但是在微妙的兩人世界裡,牽手還是有其特定的意義。試想,交往了幾十年的異性老朋友,關係自是匪淺不待多言,在這樣的交情支持下,使得妳可以在困阨時對他哭訴,患難時向他求助,金榜題名時擁著他大笑大叫,感情破裂時靠在他的懷裡大哭,但是,平時你們走路時不會手牽著手,絕對不會。
這所謂的牽手前與牽手後,就是我界定男女間「距離」的依據。
在牽手前,一切似乎都很美、很刺激、很耐人尋味。
那時候,他有了許多追求的動作,可是妳仍然無法確定他的心意,總怕自己想太多,到時候變成了自做多情,豈不尷尬?但是,那他天天打電話,有事沒事找妳去吃飯喝茶,又算什麼?表面上像是極為自然的社交,又像是談得來的朋友,然而隱隱約約,是不是含有什麼情愫?或是那麼一絲絲曖昧?
所有的猜測臆想,直到他牽了妳的手,一切才塵埃落定。
那段期間的昏昧不明,雖然惹的人心騷動、毛躁不寧,卻是一段極為動人的旋律,男女之間的張力,在此得到盡情的舒展擴張,像是一場寂然無聲卻又彼此心知肚明的角力戰,不論最後誰輸誰贏,都已從中尋到關係拉鋸的智慧與活力。
只是,牽了手,關係更進一步了,明目張膽的甜蜜隨之而來,閃躲不及的摩擦也尾隨而至。
關係穩定後,兩人越來越親近,要求也會越來越多,妳會開始怪他沒有以前的殷勤耐心,妳會數落他生活上的邋遢隨意。他以前約會從不遲到,現在卻經常找不著;他以前以妳為主,現在卻是工作最重要;他以前晚上睡覺前會陪妳說說話,談談心,現在卻是一倒下去就鼾聲呼呼大響;以前妳穿什麼都好,現在卻經常嫌妳裙子太短鞋子太高…。
天啊,世界天旋地轉,妳暈頭轉向,搞不清楚究竟是哪裡出了差錯?
一切不再美妙,妳不禁感嘆,總是懷念起以前的時光,細細溫存他曾有的謙柔。
都是「距離」惹的禍?!
有了距離,不夠投契,卻擁有美感;隔著距離,有了朦朧之美、曖昧之華,卻難產生真實的親密。
喜歡一個人,天經地義就會想與他靠近,可是如果靠太近,又理所當然會產生摩擦侮慢,這始終是個兩難,誰也揮不去、躲不過。
至於我,我從不刻意保持距離,因為真正的接近才是真實的感情。有笑有淚、有苦有樂、有喜有悲,這所有的情緒感覺,在所難免。
但是,不妨在此透露一些小心得,在追求與答應的拉鋸戰之間,稍微的、調皮的、適度的、無傷的拉長一下戰期,倒不失為一個折衷的辦法,可以多享受些被人尊寵的特權,也可以好好再想想,這到底是不是一個心甘情願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