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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球員合理的最低薪資
作者: 宅胖 日期: 2013.01.26  天氣:  心情:


球員合理的最低薪資


「陳致遠:球員工會應爭取最低薪資保障」 這篇新聞讓許多球迷看到了一絲希望。已經有許多球迷和球評指出建立完善的球員工會是改進職棒環境最有效的方法。職棒球員運動生涯相當短,現在的制度下也沒 有退休金。薪水如果和一般工作差不多,一但失去舞台生活就失去保障。如果沒有合理的薪資,難免出現好選手寧可留在業餘球隊以求末來有保障,或是職棒選手受 不了黑道威脅利誘配合打水球的情況。因此合理薪資也是防水球和重建球迷對職棒信心的方法。然而怎樣才算合理的薪資呢?

 
美 國基本工資是時薪 $6.55。如果一週是 40 個工作時間,一年是 $12,576 (等於台幣 41.5萬)。美國大聯盟球員工會訂的大聯盟球員最低薪資是 $380,000 (等於台幣 1,254萬)。美國大聯盟最低薪資是美國基本工資的 30 倍,而登入過 40 人名單的小聯盟球員基本工資是 $60,000(等於台幣 198萬)。只要上過 40 人名單,美國球員最低薪資是美國基本工資的 4 倍。

 

不曾登錄 40 人的小聯盟球員因為沒有小聯盟工會,第一個球季如果從菜鳥聯盟出發,最低月薪是美金 $1,100。由於最多僅付 10 個月薪水,實際最低月薪低於美金 $1,000 元。但是隨著在小聯盟中的年數和等級增加,薪水也會隨著增加。受期待的選手至少都有美金 $20萬 以上的簽約金。在簽約金用完前升到 AA 以上的等級,就能得到超過美國基本工資 2 倍以上的薪資。

*感謝網友 cyw 、三腳貓提供修正。

 
日 本基本工資依地區和產業而訂,以全日本基本薪資最高的東京地區做為比較標準,時薪是 ¥719。略等於美金 7 元。年薪約 $16000 美金(等於台幣 55 萬)。日職一軍球員最低年俸是 1,500萬 円(約台幣 547 萬),二軍球員最低年俸為 440萬 円。一軍球員最低薪資是日本基本工資的 10 倍。二軍球員最低薪資是日本基本工資的 3 倍。
 
南韓基本工資為時薪 3,100 韓圜,年薪約台幣14.5萬。 KBO 球員基本薪資為 1800萬 韓圜(等於台幣 43.8萬),這個數字應為二軍球員的基本薪資。韓國二軍球員最低薪資是南韓基本工資的  3 倍。
 
從 美日韓三國職棒可知,二軍選手最低薪資應該是該國基本工資的 3 倍以上。一軍選手至少要超過二軍選手 2 倍(該國基薪 6 倍)才算合理。如果職業選手最低薪資沒有超過該國基本薪資 3 倍以上,職業棒球對球員來說會成為不划算的生涯歸劃。不但職棒水準會因此下降,甚至會影響國內三級棒壇的發展。
 
以台 灣來說,基本薪資每月新台幣17,280元,年薪約 NT$ 20萬,略為美國基本薪資的一半。如果一軍職棒選手合理薪資是基本薪資的 30 倍,一軍職棒選手基本年薪應為 622萬(月薪 62.2萬)。如果是 10 倍,一軍職棒選手基本薪資應為 207萬(月薪20.7萬)。
 
目前台灣一軍非一線球員月薪約台幣 3萬,年薪僅 36萬。還不到基本工資的 2 倍。二軍球員的基本年薪至少要 60萬(月薪 5萬)才算合理。一軍球員的基本年薪應該從 120萬(月薪 10萬)起跳。
 
陳金鋒頭三年在 La new 的薪資是一年 1,252萬,等於大聯盟基本薪資。陳金鋒屬台灣最頂級的球星,薪水為一軍球員合理最低薪資的 6~10 倍,算是十分合理。但是不能只有明星才擁有合理的薪資,一般球員才該擁有合理薪資,明星應該有高得離譜的薪資才對。
 
陳 致遠接任「原住民棒球運動發展協會」的理事長後讓我對他刮目相看,不但第 15 屆關懷盃不受贊助單位抽手影響,仍然辦得有聲有色。這次主動站出來支持球員工會重建也讓人感動。希望其它名氣高的球星,如陳金鋒、彭政閔、潘威倫、張泰山 等人也能站出來,幫助中華職棒真正的大破大立。
 

*以上美國日本韓國球員薪資與基本工資來源為 2007 年,美國職棒球員工會和大聯盟的三年協定,大小聯盟的基本薪資每年增加,大聯盟 2008 年基本薪資為 $390,000、2009 年為 $400,000。小聯盟基本薪資 2008 年為 $62,500,2009 年為 $65,000。每年至少增加 1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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