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這麼多年了,一直當你是朋友。當國中畢業多年以後,在我們倆各自為讀書.生活奮鬥,再次相遇,聽到你說你從國中認識以來,就一直把我擺在心裏,坦白說,小小的虛榮感沒被滿足到是騙人的。但是,就這樣了,沒更多的感覺。
一直以來,跟你在一起談天說地時,從沒任何小鹿跑出來過。只是這樣被動地聽你對眾人說著你對我的愛慕,懶懶的我,懶得更正。反正,人也沒讓你抱到、嘴更沒讓你親到,我知道我們不是男女朋友就好,別在外人面前拆你的台。你說要在網路上同居,也沒仔細注意你設定的身分不是死黨而是男女朋友。
這是我的錯,因為懶,就讓你以為我同意了。一次次的懶得更正,更讓你認定我對你也有那種意思。直到現在我才驚覺,趕緊在一次的吵架中,迅速同意你的分居要求,搬離我們網路上的小窩。結果,你對著眾人吵著說這叫做我要跟你分手、吵著說你不願分手、吵著說我是你的心結。這.....糊塗帳要從哪裡算起?
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人,真的不能太懶!尤其是牽涉到男女感情的事情,千萬不能懶!我該更主動點,告訴你,我只想當朋友,不想當心結。心結宜解不宜結。想推薦你一篇文章:『分手第一時刻的黃金守則』。別忘了,提分居的人是你不是我。我只是把握住機會,馬上說:「好!」,請別再這樣自唉自憐了!
謝謝你愛過我,但,就這樣而已,沒有更多了。現實生活裏,我從沒跟你有過任何親密接觸。沒有在一起過,何來分手之說?我不想當心結!我只想快快樂樂開開心心地過日子。希望你依舊當我是朋友,而非心結。更別來提心結放下解開與否的這類話語!至於其他看熱鬧的網友們,抱歉,這麼快就把幕拉下。鬧劇演完了,請按照安全門指示疏散路線依序散場囉!
謝謝大家,也謝謝你。暫時離開家族,只是為了讓這件事情平息下來。
我會回去的~但是..等事情告一段落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