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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民進黨拒審殺人犯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9.10.25  天氣:  心情:
民進黨拒審殺人犯陳同佳
--蔡政府反送台

民進黨郭正亮少鬼扯!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 少大放厥詞!

民進黨郭正亮 少公開胡扯!以免灌輸錯誤的法律知識!
隔行如隔山!

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陳同佳是預謀殺人或臨時起意殺人
在我國........
都觸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並沒有不同的法定刑!!!

另外 我國只有過失致死罪 沒有過失殺人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名嘴 常鬼扯!
郭正亮 姚惠珍...少鬼扯!DAMN IT!

ps.
民進黨蔡政府說:港人殺港人 要由香港審理
依照民進黨騙人的邏輯--
泰勞在台灣殺死泰勞 要送回泰國審理?
我們不能審理???

ps.1
說謊 睜眼說瞎話的蔡政府 蔡英文 徐國勇...
你們囂張什麼?囂張個X??GOD DAMN THEM!!!

PS.1
蘇貞昌~比流氓還囂張!
蘇貞昌~輸輸輸 越老越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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