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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寄不出去的血情書(文章分享)
作者: 小葵 日期: 2004.02.26  天氣:  心情:
第一次與你相遇,以為那只是偶然。第二次與你相遇,以為那只是巧合。直到第三次再與你相遇,我才了解,這不是偶然,也不是巧合,而且註定要我認識你。

  還記得我們是怎麼認識的嗎?

  第一次:在圖書館的路上,你撞到我,害我的書掉一地,你很不好意思的替我撿起書來,向我說對不起。

  第二次:在圖書館門口,你經過我身旁時,我突然被一隻狗嚇得大叫,而你被我的叫聲嚇到,換我很不好意思的向你說對不起,然後匆忙的走進圖書館裡。

  第三次:在圖書館旁的一家小吃店裡,我點完東西,端著往內走,而你正端著東西往外走,在差點相撞之際,我們一起說對不起。

  我想往內走,你好心的告訴我,裡面已經沒有位子了。我看外面,正好有兩個空位,但是在同一桌上。

  「如果妳不介意的話,我們一起坐,好嗎?」

  你如此的說著,而我沒意見的坐下來。之後,我無心的望著你,卻發現你也在看我,我們就一起笑出來了。

  你問我:「我們這樣算不算認識?」

  「應該算是吧!」

  我笑著說。

  「我叫溫白明,妳呢?」

  「陳海雲!」

  就這樣,我們莫名其妙的認識了。

  有一天,我經過附近的公園,看著一群正在打籃球的男孩,卻發現你也在其中。原來,我會在圖書館遇到你,是因為你常在這裡打球。你發現我,向我揮揮手,我只有笑著回應。

  你一直都對我很好,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有好幾次,我都想告訴你「我喜歡你」,可惜一直沒有機會,我只好暫時先放在心裡。

  那天你約我去兜風,我本來想趁這時告訴你;但是,在聽到你說你要搬家之後,我的心一直往下沉,於是我說不出口。

  搬家那天我去找你,看你很忙的樣子,於是我又沒說,誰知道竟然再也沒機會了。因為你搬家那天,你離開的時候,忘了跟我說「再見」,我們也就一直沒有再見了,而你似乎,也忘了要和我聯絡。自從你走後,就再也沒有消息了,為什麼?

  阿明:如果你知道我在找你,如果你知道我還喜歡著你,那麼,請給我你的消息,好嗎?

  這是我寫給你的第一封信,但我卻不知該寄往何處?

  經過一年多之後,我忽然收到一封信,那是你母親寄來的。她在整理你的房間時,找到了我的地址,她好心的通知我,你已經走了一年多了,隨信還附上另一封沾滿血跡的信,那是你寫給我的。

  你為了要寄出這封信,滿心歡喜的到郵局去,中途卻發生了意外,你死不瞑目,只能將信握得緊緊的。我小心翼翼的讀這封信的同時,淚水也爬滿我的臉,原來你並沒有忘記我,你寫這封信給我,是為了要告訴我「你喜歡我」。







(原題目為「寄不出的情書」..出版社改為「血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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