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了張小嫻的一篇短文:放走了的蝴蝶最美麗。讓我想起很久之前的一首歌:錯過。其中有一句歌詞:走過一生一世的山水,才了解錯過的永遠最美。最美的也最令人心碎,曾經尋它千百回。
對啊,錯過的永遠是最美的,因為我們永遠沒有機會再重頭。那種”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感慨。若回首時,那人還在等著我,那就不會是變成一種遺憾,而會是一種感恩與珍惜。但若回首而望,那人卻已心碎遠離,那麼我們的人生中就會有一首傷,提醒著我們曾錯過的美麗。
走走歇歇,回首而望,人生的路走了這麼一段,其中當然有苦有樂,有笑有悲,只是心中仍不無迷惘:曾經在我手中錯過了多少隻蝴蝶?而你,是否也曾是我錯過的那隻蝴蝶?
放走了的蝴蝶最美麗。(張小嫻的短文集)
放走了的蝴蝶最美麗的。那個人一直也對你很好,但你始終沒有愛上他。你自問以你這樣的條件,實在不用屈就。然而,有一天,他跟別人談戀愛了,你竟然覺得心酸。不旦心酸,更糟的是你發現自己其實是愛他的。你對他的戀人妒忌的要死了,你想他回來你身邊,但又希望保持自已的尊嚴。他現在愈是快樂,你便愈痛苦。原來,你愛他已經愛得很深了。釣不到的魚是最大的。你愛他並不是你自已所以為的那麼深,你只是沒有你自已所以為的那麼有自信。吃不到的葡萄也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你不敢想像,唯有說是酸的。有些女孩子知道舊情人談戀愛之後,整個人會很失落。明明是她提出分手的,她自已也有新的男朋友,卻為甚麼還是有酸溜溜的感覺呢?原來,放走了的蝴蝶是最美麗的。捨棄了的東西是最有價值的。走失了的小狗是最可愛的。我有一頭失走了的混種小狗,直到今天,我還是覺得牠聰明伶俐,活潑又美麗。而事實上,我只是大概記得牠的模樣。你的仰慕者移情別戀了,你就當是你養的小狗走失了吧。牠的好處,就是牠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