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上班,這是我上禮拜五就知道的事 但,在我找到這份工作後,我接到家裡傳來的簡訊 內容是問我是否做的太過份了 我回到家,我不敢開口說我禮拜一要上班了 直到隔天的禮拜六,大家都在家了 我才宣布說我要上班了 禮拜日,與小萱他們學校郊遊回來後 我在想,小成該如何安置 畢竟我得通過一個禮拜的試用期才能算是正式的被錄用 若我貿然的決定送他去萱的學校上課 若萬一我過適用期或沒到就不被錄用 那成的學費怎麼做處理? 所想來想去只好麻煩家裡人先代為照顧一個禮拜 但就在我想好辦法時 簡訊又來了 內容是說無法幫我照顧要我另想辦法 只好,就讓成跟著萱去學校了 不然在這,我沒半個親戚能幫我先代為照顧 所以,就送他去了 沒想到,我下班後 家人向我說可以不必將成送學校 我不想勞煩,就說沒關係 我已向學校及老師說好了 但家人認為這麼小,去那邊只是花錢讓他去玩,根本學不到東西 我說但我整天不在,成吃睡就算不是問題,但若他哭鬧呢 沒想到被念了,還是被念的讓我覺得很苦很委屈 你們一定猜不到的..... 說實在的,當時的我很想發脾氣 但我忍住了,只是忍下的結果,是情緒的暴走 我整人抖動不停,我只好趕緊上樓吃藥 好鎮定我的情緒 稍微冷靜後,換來的是流不停的淚...... 不想打出細節,是因為我覺得我不能再讓大家為我擔心了 既然我有去看醫生,也有拿藥吃了 那就讓藥物慢慢的治療我吧 傷...有天總會遇合的 暴走、失控、崩潰.......一次就夠了 不想再讓大家擔心我了 我想我可以度過的 ..................應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