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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為省錢換刻紋胎 員工撞護欄摔車
作者: 深情男子海角七號 日期: 2017.05.12  天氣:  心情:
為省錢換刻紋胎 員工撞護欄摔車外身亡


發稿時間:2017/05/11 15:56

最新更新:2017/05/11 15:56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1日電)吳姓男子為了省錢,將曳引車後方3顆輪胎,換上已磨平再用機器刻溝的刻紋胎,何男駕駛曳引車送貨時,因天雨路滑撞上護欄,拋飛車外身亡。檢方偵查後,起訴吳男。

起訴書指出,65歲吳男自民國105年1月5日起,將曳引車登記為汐止區一家運輸公司所有,平日則委由何男駕駛,105年1月間,因輪胎需更換,吳男經輪胎行推薦,將曳引車後輪3顆輪胎,以每顆新台幣2000元價格,換上遇水容易失控且不合法的刻紋胎。

何男在105年3月10日下午3時多,駕駛該曳引車行經台62線西向9.1公里處時,因天雨路滑失控撞擊護欄,由於衝擊力道過大,何男摔出車外跌落水溝,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

吳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過失,辯稱只有肇事車輛使用刻紋胎,也通過定期檢驗,車輛滑行與輪胎使用無關,且車禍發生後,何男仍坐在駕駛座上,並未死亡,他的死亡和車禍無因果關係。

檢方將輪胎送交原廠檢驗,確認3顆確為刻紋胎,並非新輪胎,公路總局也發函證明刻紋胎不合法且不得使用,另外,何男的胞弟也證稱,事發後曾請輪胎業者檢視,其中3輪都是刻紋胎,刻紋胎只要遇到地上有水就會失控。檢方偵查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吳男。1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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