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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網戀的另一種叫曖昧
作者: 亞格斯 日期: 2009.03.29  天氣:  心情:
這好像是網路帶來的一個特性吧!!

 

進入這裡就感到世界是適合放縱的,而出去後又感到原來不過是剛看過的一場電影。

主人公的悲歡離合與自己的一日三餐似乎並沒有任何關係。

 

即使如此,進出網路還是一道每天的或常常的功課。

 

精神鴉片是需要的!!

 

你可以找N個理由說服自己放縱,也可以輕易找到N+1理由控制自己放縱。

 

曖昧,是泛濫竽網路的流行性感冒。

 

令無數人呼吸困難,視野模糊,頭暈腦脹,神志迷失。

 

一個ID萍水相逢另一個ID…………

 

除非不聊天,除非不來往,否則總有或多或少的曖昧原素產生。

 

其實,喜歡上一個人很容易的,但一直喜歡下去又是很不容易的。

 

這種喜歡便是曖昧的土壤。

 

曖昧不是一個人的事!!

 

「曖昧」是因為雖然不完全了解對方卻感到並不陌生,是一種不是不能超越卻不急於超越的珍惜和擁有。

 

「曖昧」是自己為自己編製的一部童話,一個不想有結局、也不知道有沒有結局的童話,自己身陷其中,那是自娛自樂的天地。

 

如果說曖昧一種樂趣,那也是苦樂交疊的過程。

 

其實曖昧也是不得已的行為!!

 

不是非要去曖昧,而是種種原素,似乎只能去曖昧著。

 

但憑心而論,曖昧也是一種比較美好的感覺,總是能讓人有太多的浮想,當情勢造就只能去曖昧時,不妨把曖昧當成一味良藥,總能有些許好處的吧!!

 

曖昧的存在自然有它的條件和空間。

 

如果曖昧了太久,很難想像這種曖昧一旦打破,會是怎麼樣的,所以擔心,也顧慮,如果後果不堪,不如繼續曖昧。

 

因為錯過了相知的時機,所以才曖昧了太久,這種太久令人不忍觸碰。

 

人生必得有這樣的經歷才會甘心!!

 

當你正在經歷時,是不會想這些的,一切成為過眼煙雲後才看得清。

 

女人有兩種:一種是喜歡和所有的男人調情,一種是只和一個男人調情。

 

男人也是一樣:一種男人是喜歡和所有的女人調情,一種男人是喜歡和自己喜歡的女人調情。

 

女人和男人之間,半開著玩笑,說著似是而非的話語,你可以當真,也可以不當真。

 

絕不過份卻又毫不掩飾,適時適當的調情,也是一種情調,那也算是曖昧吧!!

 

那種感覺,彷彿隔著一層濃濃的屏或隔著一條深山大溝,能彼此相望,能相互吶喊,卻好像無法走近的。

 

曖昧是不講原則性和紀律性的!!

 

一個明明是醒著的時候做的卻無法喚醒的夢,那是弱不禁風的腳手架,往往是大廈尚未竣工,腳手架已轟然坍塌。

 

好像也有積極的一面!!

 

曖昧猶如阿斯匹林,其作用沒有鴉片那樣劇烈的亢奮功效,不會讓人上癮的。

 

網路的曖昧更傾向於精神層面!!

 

因為不是真人面對,更容易使人產生迷幻,迷幻於對方是王子或者是公主。

 

網路裡的曖昧與現實的最大差別,是兩個相互曖昧的人的交流,不受時間的約束。

 

精神戀愛應該屬於戀愛範疇的,而曖昧能算戀愛嗎??

 

就算現實裡的曖昧也是精神層面的。

 

曖昧是戀愛的前奏曲,當然,也不是每一幕歌劇都需要前奏曲,也不是前奏曲獨立於歌劇就不可以存在。

 

誠然,不說曖昧,就無法解釋我們熬更守夜聊天的理由。

 

曖昧,尤其是互相曖昧,通常不是某一個人造成的。

 

在線時間決定了一切…………

 

這個在線時間不是指某個人上網的時間,而是指彼此相處的在線時間。

 

如果沒有感覺了,那相對來說,彼此的在線時間就結束了。

 

那樣的話,曖昧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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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3-30 16:11
她, 36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30 16:15]:


沒錯~~~
加油哦~~~~~~~

 
時間:2009-03-30 01:02
她, 43歲,基隆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30 16:09]:

嗯嗯
一點都沒錯!!!!!!!!

 
時間:2009-03-30 00:07
她, 31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30 00:17]:

我勒
一一\\\

 
時間:2009-03-29 22:45
她, 76歲,台北市,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9 22:59]:


一點都沒錯!!!!!

 
時間:2009-03-29 21:10
他, 3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9 22:18]:

謝謝!!!

 
時間:2009-03-29 19:45
他, 99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9 20:17]:

ㄏㄏ

 
時間:2009-03-29 16:35
他, 53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9 16:43]:

呵呵~~~~~~~`

 
時間:2009-03-29 15:13
她, 5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9 16:12]: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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